诺曼征服英格兰

诺曼征服(英語:Norman conquest)或诺曼底征服英格兰(法語:Conquête normande de l'Angleterre)是指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对英格兰的入侵及征服,以及其給英格蘭歷史和英國皇室帶來諸多的後續影響。

主要戰役位置

这次征服徹底改变了英格兰的文化走向,从此英格兰受到法國的语言、文學、禮儀和美食的等方面的深遠影響,讓英國皇室至今也殘留著大量的當時習俗;在諾曼征服之後,英格蘭受到的北歐斯堪的纳维亚文化的影响力就迅速衰減,英格蘭開始直接從西歐中輸入當時欧洲的先進文化,英國与法国在百年战争结束之前也因为诺曼征服所造成的法理问题卷入了一系列继承战争中。

起因

1066年,英格兰國王宣信者愛德華駕崩,由於膝下無子,引發王位繼承問題。諾曼第公爵威廉與哈罗德皆聲稱有王位繼承權。

威廉的繼承權來自於兩件事:

  1. 威廉聲稱在他訪問英國時英王宣信者愛德華,曾親口答應他為未來王位繼承人。
  2. 1064年哈羅德二世因船觸暗礁被困在諾曼第公國時,约定將英格蘭王位的繼承權讓給威廉。

1066年,宣信者愛德華病重駕崩前舉薦了榻前的哈羅德為國王,當時有約克城兩位大主教見證哈羅德繼位的宣示。哈羅德二世即位的消息傳到諾曼第時,威廉接到消息大怒,立即召集大臣宣佈出兵英國。[1]

入侵英格兰

1066年9月28日,威廉傳檄全法蘭克各封建諸侯招募遠征軍;另一方面,上書羅馬教宗亞歷山大二世控告哈羅德違背白骨誓約,教宗亞歷山大二世隨後裁定威廉勝訴宣布英王哈羅德二世為教敵。威廉在軍事、外交佈局完成後,率領一萬兩千大軍乘坐近七百艘船隻横渡英吉利海峡,于9月28日在佩文西登陆。才剛率領英軍於斯坦福橋戰役中擊敗挪威國王哈拉爾三世的哈羅德二世,一接到威廉在英格蘭海岸登陸的消息,立刻急行軍南下防禦諾曼第大軍。10月14日雙方交戰於黑斯廷斯西北方6.1英里的森勒克山丘 (Senlac Hill)。但連日交戰行軍而疲憊不堪的八千英軍不敵諾曼第的一萬兩千大軍,多位將領戰死;盎格魯-撒克遜王室末代国王哈罗德二世及其兩位弟弟也戰死沙場,史稱黑斯廷斯戰役。威廉稍事整頓之後,帶領大軍北上進入倫敦城,在1066年的聖誕節西敏寺加冕為王而為「征服者威廉一世」。

意义

英国盎格魯-撒克遜时代结束,诺曼底王朝建立。古英语的发展进入低谷,古法語的北部方言取而代之,成為統治階層的通用語,形成了流行于上層的盎格魯-諾曼語。 诺曼征服前,英国社会的政治制度是贵族民主制,国王和贤人会议共同实行统治。诺曼征服后,国王成为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他通过土地分封,建立了完备的封建君臣制度,加速了英国的封建化过程。

政治制度

威廉一世在征服的基礎上,建立起強大的王權統治。他沒收反抗的盎格魯薩克遜貴族土地,分封給隨他而來的法國封建主。受封者要按照土地面積的大小,提供一定數目的騎兵,並親自率領他們為國王作戰。大封建主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再分封下級,由此建立起封建土地的等級所有制。

同时威廉一世保留盎格魯-撒克遜人的習慣法,將原有的地方行政區劃分為三十六個郡(shires)。以諾曼人的政治機構王廷(curia regis),取代盎格魯-撒克遜人原有的賢人會(witenagemot,或称witena gemot)。王廷由主教、修道院院長、大地主組成,每年召開三次會議,但國王能隨時召開。除此之外,國王另有由親信組成的內圈組織,稱為小會議(small council)。王廷則擴大成為後來的國會,小會議演變為政府。

英法关系

英国再次融入欧洲大陆,在政治上依附法国,经济上虽然独立,但与低地国家(今荷兰比利时)的贸易量逐年递增——这是后来英国复兴、觊觎法国领土,并引发英法百年战争的主要因素。

名義上諾曼底公爵是法蘭克人國王的封臣,由於身兼英格蘭國王,使得諾曼國王的實力大過法蘭克人的國王。而且,英格蘭既非法蘭克人國王的省,也不是諾曼底的省份。

正因为政治上依附法国,英国才与法国一起参与了十字军东征。之後,兼任阿基坦公爵的英格蘭國王一直问鼎法蘭西王位,这也成为英法百年战争的导火索之一。

英格兰文化的发展

英语中开始夹杂大量法语词汇,多为政治法律宗教食品方面的词语。以下是一些例子:

古法語借詞 現代英語 意義
cité city 城市
duc duke 大公
baron baron 男爵
juge judge 法官
armée army 军队
ennemi enemy 敌人
garde guard 门卫
prison prison 监狱
libertée liberty 自由
beuf beef 牛肉
saumon salmon 鮭魚
herbe herb 草药

参见

参考文献

  1. [美] 汤普逊《中世纪经济文化史》
  2. [美] 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文化史》
  3. 馮作民<<西洋全史>>
  1. ^ 馮作民《西洋全史》(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