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廣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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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喬

大明刑部尚書
籍貫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萬安縣
字號 字克平,號雲菴
出生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
逝世 天順二年(1457年)十二月
親屬 劉喬
劉玉
出身
  • 永樂二十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劉廣衡(1395年—1458年1月19日),字克平,號雲菴江西萬安人。明朝官员,進士出身。

生平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進士。正統年間,累遷刑部郎中,監督浙江事務。景泰初年,歷任左副都御史,鎮守陝西,后回朝負責都察院事。當時福建、浙江等地發生盜亂,詔令督軍,平定處州叛亂。之後擔任遼東巡撫,以廉潔著稱。天顺改元,召还,调刑部左侍郎,元年(1456年)八月官至刑部尚書[1][2],二年十月以病乞休,十二月卒于京师[3]

家族

有子劉喬、孫劉玉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203):祖广衡,永乐末进士。正统间,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积粟数百万,督治陂塘为旱涝备。景泰初,历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请遇灾伤,毋俟勘报,即除其赋,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阴行科率,从之。还治院事。福建、浙江盗起,命往督兵捕。议创寿宁县于官台山,以清盗窟。讨平处州贼。已,复巡抚辽东。居官以廉节称。终刑部尚书。
  2. ^ 明《福州府志·官政志五·名宦(上)》(卷四十二):刘广衡,字克平,万安人。景泰初,巡抚福建,平建宁草寇,开寿宁县治,辟省城教场,勋绩伟著。子乔,成化间为福建按察司副使,总督海道,平寇息民。孙玉,正德间为福建按察司提学副使,黜淫祠,崇正学。闽人世戴其德云。
  3.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五》:天顺二年十二月,刑部尚书刘广衡卒。广衡字克平,江西万安县人,以进士拜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有能誉。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民鲜冤狱,六载升陕西右布政使。景泰改元,改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条上时政数十事,多见采用。内臣有奏其不事事者,召还佐院事。奉命录囚南京,多所平反。尝奉命讨闽浙寇,平之,请立寿宁县治于杨梅村,以控制要害。寻命提督辽东军务,天顺改元召还,调刑部左侍郎,进尚书,未几以疾乞致仕,未行而卒。广衡为人坦夷和厚,不立崖岸,处事亦通敏守法,颇以能诗见称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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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軒輗
明朝刑部尚書
1457年-1458年
繼任:
陸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