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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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清代谷應泰(1620年-1690年)著,紀錄明朝歷史的紀事本末體史書。

歷史沿革

順治十三年(1656年)谷應泰官至浙江學政,於其間編撰此書,這本書是在官修《明史稿》、《明史》之前完成,屬於私人著述。大量參考張岱石匱書》、談遷國榷》、高岱《鸿猷录》、范景文《昭代武功编》、蔣棻明史紀事》等私家著作,又廣納博採,聘有張岱徐倬、張子壇等參與編撰,[1]至順治十五年(1658年)冬成書,[2]並請國史院大學士傅以禮作序。十七年即遭到御史董文驥的弹劾,[3]清世祖在南苑召见董文骥,並下令检核原书。後以無罪論處。

書中記載始於至正十二年(1352年)朱元璋起兵,迄於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入北京。選定八十個歷史事件或專題,按時間順序排列,記述其事件始末,每卷多則數千百萬言。並附有作者“谷應泰曰”的史論,採駢偶文體。[4]此書詳於政治,略於經濟、文化、制度,對於山東唐賽兒起義、鄖陽起義浙閩礦工起義皆有記載。其書多摭拾野紀稗乘,訛誤與疏漏之處甚多,甚至說法前後矛盾,如《江陵柄政》一文,肯定張居正之功,說他“成君德,抑近倖,嚴考成,覈名實,清郵傳,核地畝,一時治績炳然”;但在史論部分,卻說他是“傾危峭刻,忘生背死之徒”。[5]但因成書較早,綜合多種明代史料,《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排比纂次,詳略得中,首尾秩然,於一代事實極為淹貫。”至今仍是“明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史籍之一”。[6]後來彭孫貽又撰《明史紀事本末補編》五卷,倪在田續明紀事本末》,可補原書不足。

注釋

  1. ^ 一般認為谷應泰只是掛名的作者。徐泓,〈《明史紀事本末˙南宮復辟》校讀:兼論其史源、編纂水平及作者問題〉,文中引鄭天挺的文章,“谷氏未嘗經過長期資料累積而忽然在兩三年之間作出一部六十萬字的有系統的有裁斷的歷史巨著,而這兩三(年)中,他還要全省十一府去按試,不能住在杭州。”張岱是否為作者,一直有爭議。而張子壇其人,趙鐵寒、陳錦忠都疑其是張岱。詳見梁紹傑,〈關於張岱《石匱書》的一些問題〉。
  2. ^ 赵荣福《燕行录》载:“今皇帝为设明史撰修之局,以大臣领之,诸学士甚多,而数十年未就。路逢业儒者,问其何间当可纂完,则答以为李自成之变,起居注所录并见焚烧,只有阁老冯升家藏日记几卷,而太半不足,故所失累朝事迹,无人知之者,且其失辽、失沈之事,难于为言,迄今未就。而丰润人谷应泰为浙江提学时,合通记、本末、编年、世法等书,补以闻见,撰《通鉴纪事》一部五十余卷,而始自至正,止于顺治十年前。应泰死,而其子因刊行之”。
  3. ^ 《顺治朝甲编中董文骥小传》:“十二月疏劾浙江提學道谷應泰,私修《明史紀事本末》。謂本朝仗義討‘賊’,轉戰千里,雪前代之恥,應泰猥云‘賊臣’何騰蛟禽之羅公山下,而我師不與焉。遂使我皇上爲明季君臣討賊之大義,不白於天下。”另見王士祯《渔洋精华录》。
  4. ^ 台灣學者徐泓、林丽月等组成“明代典籍研读会”,發現《明史纪事本末》應是出自多人之手,非谷應泰一人之功,且在编目、史源上主要来自张岱的《石匮书》、《石匮书后集》,而“谷应泰曰”则基本上是抄自蒋棻的《明史纪事》。(詳見徐泓《二十世紀中國的明史研究》)
  5. ^ 林麗月,〈讀《明史紀事本末.江陵柄政》﹕兼論明末清初幾種張居正傳中的史論〉,《師大歷史學報》第24期
  6. ^ 《文史》,30-32卷,p181,1988

外部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