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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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汝霖
个人资料
性别
润田
出生(1877-01-23)1877年1月23日
 大清江蘇省松江府上海县
逝世1966年8月4日(1966歲—08—04)(89歲)
 美國密西根州底特律
国籍 大清
(1877年–1911年)
 中華民國
(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
(1928年–1966年)
政党新交通系
学历漢洋鐵路學校
東京專門學校(今早稻田大學
日本法政大學
经历
著作

曹汝霖(1877年1月23日—1966年8月4日),字润田,男,上海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新交通系首领,20世纪初官员之一。

生平

1877年1月23日(清光绪二年十二月初十),曹汝霖生于上海。幼年入私塾,继往汉阳铁路学堂读书。1900年留學日本,在日本东京法学院学习[1],曾参加译书汇编社[2],亦曾協助法政大學舉辦「一年速成班」。1904年归国,任职商部商务司,后被调入外务部,1910年由摄政王载沣提拔为外务部左侍郎[3]。1913年被袁世凯指派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同年8月任外交部次长

1915年5月,曹汝霖跟日本交涉二十一条时,因有损害民国主权的严重错失,張勳骂他「曹贼误国」[4]

1916年2月28日,袁世凱特派曹汝霖兼充外交官領事官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長[5]:730。4月任交通总长,后兼署外交总长,并任交通银行总理。

1917年1月通过西原龟三向日本兴业等银行借款500万日元,是“西原借款”之一。7月任段祺瑞内阁交通总长。1918年3月兼任财政总长,又向日本大宗借款,充作军饷。1918年秋,不惜丧失山东铁路主权,向日本再次借款。1919年初任钱能训内阁交通总长。

1919年巴黎和会上,由于部分西方国家与日本事前签署了密约,故此协约国未經中方同意,将属于德国的山东之权益转移给了日本。凡尔赛条约触发国內不满情緒,引起北京大学生在1919年5月4日到天安门示威之事件。结果,五四运动正式展开,对民國国运、思想与学术发展有重大影响。

当时,出任交通总长的曹汝霖由于负责把部分权益让予日本,并与货币局总裁陆宗舆及驻日公使章宗祥一同被称为“卖国贼”。当时其中一句著名口号是“外争主权,内惩国贼”。五四事件发生时,有学生游行到赵家楼附近,并想抓到被指卖国的曹汝霖,但曹氏躲了起来,并逃离赵家楼。他们误以为当时在曹宅的章宗祥就是曹汝霖,于是痛打了章氏一顿,并把曹宅烧掉,称为火烧赵家楼事件。后来,事件演变成大规模的罢课、罢工及罢市。6月10日,曹、陆、章三人被免职。北洋政府在群众压力之下,最后正式拒绝在凡尔赛条约签字。山东问题交由华盛顿会议处理。

此后曹转入实业界,仍任交通银行总经理,中国通商银行总经理,天河煤矿公司总经理,中国实业银行总经理,正丰、井陉正丰煤矿股份公司董事长。曹在下野後,與段祺瑞多有聯絡,例如在段祺瑞出任臨時執政時,曾受邀到關外邀請張作霖入京。

1920年代,由曹汝霖发起,共有20多人出资,在阜成门内白塔寺沟沿建了一所医院,取名中央医院。曹汝霖一直担任中央医院的院长、名誉院长等职,经费方面都由他筹措。(1941年日军接管了协和医院等后,一些名医如钟惠澜周华康等纷纷被中央医院网罗过来。医院的妇产科,也在此时创建,由林巧稚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央医院由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更名为人民医院,现在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927年,曹汝霖任张作霖军政府财政委员会委员长。1936年7月,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1942年3月,被任命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新民印刷公司董事长。日本佔領華北後,曾多次要求曹汝霖出任偽政府委員長等官職,曹汝霖堅拒不受。並多次為被日軍拘捕審訊的人作擔保,並且無意中保護了重慶國民政府的特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曹汝霖迁居台湾,未幾到日本居住到1957年,後又迁到美国

1966年,曹汝霖在美国底特律逝世,享壽高齡89歲。

評價與其他

  • 他在晚年时撰写回忆录《一生之回忆》。其中,他提过关于与日本签署青岛撤兵换文之事,称“欣然同意”之语其实是普通措辞。他写道:“那知後來巴黎和會竟引為攻擊之藉口,以為承認山東權益,豈非奇談,真是風馬牛不相及也。”对于因五四事件而被迫辞职,他认为“此事距今四十餘年,回想起來,於己於人,亦有好處。雖然於不明不白之中,犧牲了我們三人,卻喚起了多數人的愛國心,總算得到代價。”
  • 他在《一生之回忆》中,稱親日但並非親日本軍閥,對於日本軍閥侵略中國,深惡痛絕。
  • 蔣中正經北伐統一後,亦尊重曹汝霖,曾詢問對日政策的意見。
  • 日本戰後首相吉田茂在戰前曾出任外交領事等官職,亦曾與公開/秘密與曹汝霖見面,當政以後,對旅居日本的曹汝霖多加照料,並多次詢問其意見。
  • 顧維鈞在回憶錄中寫道︰我認識曹汝霖,並與其在外交部,特別是當簽訂“二十一條”時共過事。就我們所共之事而言,我始終感到曹先生是一位能幹的外交家,是擁護國家利益的。史學家劉仲敬借顧維鈞之口盛讚曹汝霖,並說:日本侵華後幾度要求曹出任要職,都被曹拒絕了[6]
  • 五四运动中北大学生梅思平曾參與放火焚烧曹汝霖住宅的運動(但並非領導者且亦有資料顯示縱火者是匡互生)。但在日本人占领北平後,要曹汝霖出来任職遭拒,梅思平却出任了日偽政府组织部长、内政部长等职务。抗战胜利后,梅思平以叛國罪被处决。

参见

参考文献

  1. ^ 桑兵. 留日浙籍学生与近代中国. 西北大学学报. 2018年, (03). 
  2. ^ 吕长顺. 清末浙江籍早期留日学生之译书活动. 杭州大学学报. 1996年, 26 (2). 
  3. ^ 贾熟村. 北洋军阀时期的交通系. 郑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3: 43. ISBN 7-215-02201-3. 
  4. ^ 聲討曹汝霖罪狀之直聲. 神州日報 (上海). 1915-06-01. 此種賣國巨奸,斷不容其生存斯世 
  5.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6. ^ 劉仲敬 <逆轉的東亞史(四)> P180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