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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棲鳳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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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棲鳳(1574年—1641年),字熙徵,號翀玄山西平陽府蒲州臨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进士,授陕西三原县知县,入为兵部主事,升员外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以荐擢陕西布政使司神木道右参议,以军功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怀来兵备道,改山东副使。天启六年二月,加為山東右參政,備兵霸州。又以山東右參政霸州道李棲鳳仍管懷來道事,懷來道秦一鵬仍管霸州道事。再升太常寺卿,五月,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后丁忧回籍[1]。崇祯二年(1628年)清算魏忠贤阉党时,李栖凤被指为王绍徽之门人并有贪污腐败之劣迹而被禁锢。十四年(1641年)被起用为兵部右侍郎,镇昌平道,他屡辞不获,卒于赴任途中,享年六十七岁。

引用

  1. ^ 《臨晉縣志》:李棲鳳,字翀元,萬曆進士,知三原縣,入為兵部主事,洊擢神木道。西夷驅衆十餘萬來犯,堅壁待之,督兵邀歸路,破其衆,馘斬五百級,夷長畏威來款,革舊賞金錢三十萬。再補懷隆副使,夷人以增賞不允入寇,棲鳳鼓勵將士,大陳兵威,夷懼求款,邊境獲寧。擢湖廣巡撫,魏璫用事,諷直省建生祠,棲鳳峻拒之,璫恨甚,欲中傷之,會以憂去。莊烈詔起用鎭昌平,屢辭不獲,力疾赴任,卒於道。棲鳳為諸生時,赴省試,道經曲沃,有父老言為鹽法所累,公得志其拯此一方民,棲鳳後卒白當事,除其害。

參考文獻

  • 《山西通志》
  • 《明实录》
官衔
前任:
沈琦
明朝三原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何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