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瑗 (庐江郡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瑗(586年—626年7月15日),字仲宝唐朝宗室、庐江郡王、官员。

唐高祖李渊的七叔李蔚的孙子,父亲李悊武德元年(618年),历任信州总管,封庐江王。武德九年(626年),累迁幽州大都督。朝廷遣右领军将军王君廓辅助他典兵事。玄武门之变后,王君廓因李瑗和李建成关系好,挑拨李瑗谋反,然后,王君廓再擒李瑗缢杀,年四十一岁,传首京师,绝其属籍。

李瑗曾杀一名女子的丈夫,而后纳她为妾。李瑗被处决后,女子籍没入宫,成为唐太宗的后宫,后唐太宗纳谏将其释放。[1]

注释

  1. ^ 贞观政要·卷二·纳谏第五》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舊唐書·卷60》,出自刘昫舊唐書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新唐書·卷078》,出自《新唐書

参考文献

  • 新唐书》卷九十一·列传第三·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