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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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
县级市
坐标:44°34′25″N 129°22′57″E / 44.57349°N 129.3825°E / 44.57349; 129.3825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政府駐地海林镇
下级行政区
8
面积
 • 总计8,712.35 平方公里(3,363.86 平方英里)
人口
 • 總計42万人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郵政編碼157100
電話區號453
車輛號牌黑C
行政区划代码231083
網站海林市政府网

海林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下辖的一个县級市,由牡丹江市代管。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牡丹江中游,邻接吉林省。市人民政府驻人民大街。

根據牡丹江市城市規劃局的《城市未來發展規劃藍圖》,海林市將連同寧安市將在今後被規劃爲牡丹江市的一個行政區。[1]

历史

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人类生息繁衍,在辖区内发现了多处原始社会时期的遗址和遗物点,出土了数量可观的打制石器和磨制石器。

商周时代,海林县是满族先民肃慎人的重要活动地域之一。海林地区当属满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

汉晋时代,海林县挹娄管辖。

南北朝时代,则归勿吉管辖。

隋唐时代属靺鞨,武则天圣历元年(698年)靺鞨人建立震国,海林地区属震国管辖。

开元元年(713年)震国改称渤海国,海林地区属上京龙泉府,归唐忽汗洲管辖。

辽代初期归东丹国,后归博罗满达勒部生女真南境。

金代初期属东京,后划归会宁府南境,再划归率宾府。

元初属南京万户府,后归合兰府硕达勒达路呼尔哈军民万户府南境。

明代初期归努尔干都指挥司统辖,万历年间改为窝集部宁古塔。

清顺治十年(1653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后改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府,驻地即为现在的海林县旧街乡。宁古塔搬迁后,全境归属设在宁古塔新城(今宁安)的军政机构管辖,直至清朝灭亡。民国初期和东北沦陷时期,全境隶属宁安县。

1945年8月解放。1946年9月,成立新海县。1948年,新海县与五林县合并成立海林县。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建制,辖境分别划属宁安、林口县和牡丹江市郊区。1962年10月,恢复海林县,隶属牡丹江专员公署。1983年10月,划为牡丹江市辖县。1992年改设县级市。

人口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海林市常住人口为292755人。[2]

行政区划

海林市下辖8个[3]

海林镇、​长汀镇、​横道镇、​山市镇、​柴河镇、​二道镇、​新安朝鲜族镇、​三道镇、​牡林工程公司街道、​柴河林机厂街道、​大海林林业局、​海林林业局、​柴河林业局、​海林农场山市种奶牛场

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局批复,海南朝鲜族乡划入牡丹江市西安区管辖。

交通

资源

海林是全国重点林木加工基地,森林覆盖率71.3%,活立木蓄积量1.6亿立方米,盛产柞木、桦木、杨木和椴木,拥有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等珍稀树种。

旅游

第四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杨子荣烈士陵园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