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火刑,是死刑的一種,意即將犯人綁在柱上用火活活燒死。歷史上,火刑在全球各種文化中均是常用的死刑之一,是為極其殘酷的刑法。例如:古中國炮烙;還有西方的中世紀近代早期,異端裁判所用此方式處決死刑犯。自十九世紀起全球所有國家已因人道理由廢除火刑,即使仍保留或執行死刑的國家亦無再使用。現代仍有發生的火刑均全屬非法私刑,例如恐怖組織伊斯蘭國曾以此法殺害人質。

用語

著名人物

施刑

受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