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工委會鐵路部分組織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臺灣省工委會鐵路部分組織案台灣白色恐怖時期之政治案件,爆發於1950年,為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被破獲後的後續案件。

國防部保密局官方資料顯示,台灣省工委會鐵路支部為中國共產黨台灣黨員吳思漢李水井等人籌畫,自1947年起,以台鐵司機員司爐以及員工及工會會員為對象,先後以讀書會型式在台鐵成立鐵路局支部、臺北機廠支部、臺北機務段第一支部、臺北機務段第二支部。1950年5月,於吳思漢、李水井被捕後濫捕25人,並於8月31日判決;其中李生財、張添丁、林德旺、許欽宗、朱永祥等5人判處死刑,郭兆慶等20人判15年有期徒刑。該案件造成中國國民黨於鐵路設置臺灣區鐵路黨部,並以國民黨幹部組織台灣鐵路工會。之後,相關案件還有松山第六機廠支部案,該案則有傅慶華張萬枝槍斃,吳聲潤等兩人則被判刑12年。

以國民黨幹部為主的鐵路黨部或工會組織,至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才略有改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