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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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瑄
薛瑄

明《三才圖會》載《薛文清像》


大明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
籍貫 山西承宣佈政使司河津縣
河南承宣佈政使司鄢陵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德溫,號敬軒
諡號 文清
出生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
山西河津縣
逝世 天順八年(1464年)
山西河津縣
出身
  • 永樂十八年庚子科河南鄉試第一名舉人
  • 永樂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出身
著作
  • 《讀書錄》

薛瑄(1389年—1464年),字德溫,號敬軒山西河津縣人(今河津市),明朝政治人物、理學家。永樂庚子解元,聯捷進士。官至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

生平

薛瑄生於書香世家,祖父薛仲義“通經術,以元末不仕,教授鄉里”。父薛貞曾任元氏縣儒學教諭。

薛瑄幼時聰穎,入私塾學習《詩》、《書》,日記千百言。因其父改官河南鄢陵,便補當地縣學生。永樂十八年(1420年),薛瑄參加河南鄉試,高中第一名,次年聯捷辛丑科進士。宣德三年授官御史,宣德四年(1429年)至七年(1432年)任湖广道监察御史、出使辰州,並監理湖廣銀場(在湘西沅州)這一肥缺,期間以查辦銀礦官員營私舞弊聞名,「在沅凡三年余,所至多惠政」。[1]

因繼母去世歸返。正统初年,任山東提學僉事,升大理寺左少卿。當時王振權傾朝野,薛瑄見之不拜,得罪王振,被逮捕下錦衣衛詔獄,以貪污受賄罪名判處死刑。處斬前夕,王振一位老僕人在廚房流淚,王振問他為什麼哭,僕說:“聽聞今日薛先生要處死。”王振大為震動。後經兵部侍郎王偉等申救,得以免死。

景帝嗣位,經由給事中程信推薦,起用為大理寺丞。景泰二年,推南京大理寺卿。英宗復辟,拜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閣參預機要事務。因見石亨曹吉祥亂政,上疏請求告老還鄉。天順八年(1464年)六月卒,年七十二。贈禮部尚書,謚文清隆慶六年(1572年),從祀孔廟。《明史》有傳。[2]

著作

瑄好“程朱理學”,曾言“自考亭(朱熹)以還,斯道已大明,毋煩著作,直須躬行耳。”著有《讀書錄》、《薛文清集》等集,今人輯有《薛瑄全集》。

註釋

  1. ^ 杨金鑫. 薛瑄在湖南. 船山学刊. 1992, (1). 
  2. ^ 《明史·卷二百八十二》:薛瑄,字德溫,河津人。父貞,洪武初領鄉薦,為元氏教諭。母齊,夢一紫衣人謁見,已而生瑄。性穎敏,甫就塾,授之《詩》、《書》,輒成誦,日記千百言。及貞改任滎陽,瑄侍行。時年十二,以所作詩賦呈監司,監司奇之。既而聞高密魏希文、海寧範汝舟深於理學,貞乃並禮為瑄師。由是盡焚所作詩賦,究心洛、閩淵源,至忘寢食。後貞復改官鄢陵。瑄補鄢陵學生,遂舉河南鄉試第一,時永樂十有八年也。明年成進士。以省親歸。居父喪,悉遵古禮。宣德中服除,擢授御史。三楊當國,欲見之,謝不往。出監湖廣銀場,日探性理諸書,學益進。以繼母憂歸。
    正統初還朝,尚書郭琎舉為山東提學僉事。首揭白鹿洞學規,開示學者。延見諸生,親為講授。才者樂其寬,而不才者憚其嚴,皆呼為薛夫子。王振語三楊:「吾鄉誰可為京卿者?」以瑄對,召為大理左少卿。三楊以用瑄出振意,欲瑄一往見,李賢語之。瑄正色曰:「拜爵公朝,謝恩私室,吾不為也。」其後議事東閣,公卿見振多趨拜,瑄獨屹立。振趨揖之,瑄亦無加禮,自是銜瑄。
    指揮某死,妾有色,振從子山欲納之,指揮妻不肯。妾遂訐妻毒殺夫,下都察院訊,已誣服。瑄及同官辨其冤,三卻之。都御史王文承振旨,誣瑄及左、右少卿賀祖嗣、顧惟敬等故出人罪,振復諷言官劾瑄等受賄,並下獄。論瑄死,祖嗣等末減有差。系獄待決,瑄讀《易》自如。子三人,願一子代死,二子充軍,不允。及當行刑,振蒼頭忽泣於爨下。問故,泣益悲,曰:「聞今日薛夫子將刑也。」振大感動。會刑科三覆奏,兵部侍郎王偉亦申救,乃免。
    景帝嗣位,用給事中程信薦,起大理寺丞。也先入犯,分守北門有功。尋出督貴州軍餉,事竣,即乞休,學士江淵奏留之。景泰二年,推南京大理寺卿。富豪殺人,獄久不決,瑄執置之法。召改北寺。蘇州大饑,貧民掠富豪粟,火其居,蹈海避罪。王文以閣臣出視,坐以叛,當死者二百余人,瑄力辨其誣。文恚曰:「此老倔強猶昔。」然卒得減死。屢疏告老,不許。英宗復辟,拜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閣預機務。王文、于謙下獄,下群臣議,石亨等將置之極刑。瑄力言於帝,後二日文、謙死,獲減一等。帝數見瑄,所陳皆關君德事。已,見石亨、曹吉祥亂政,疏乞骸骨。帝心重瑄,微嫌其老,乃許之歸。
    瑄學一本程、朱,其修已教人,以復性為主,充養邃密,言動鹹可法。嘗曰:「自考亭以還,斯道已大明,無煩著作,直須躬行耳。」有《讀書錄》二十卷,平易簡切,皆自言其所得,學者宗之。天順八年六月卒,年七十有二。贈禮部尚書,謚文清。弘治中,給事中張九功請從祀文廟,詔祀於鄉。已,給事中楊廉請頒《讀書錄》於國學,俾六館誦習。且請祠名,詔名「正學」。隆慶六年,允廷臣請,從祀先聖廟庭。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