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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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英語:virtual currency、virtual money),是在虚拟空间中特定社群內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货币。它具有交易媒介(Medium of Exchange)和記賬單位(Unit of Account)的貨幣功能。

定义

根据2012年歐洲央行的定義為:「一种无法律约束,由開發者發行與管控,在特定虛擬社群成員中接受和使用的數位貨幣。」[1]

在2013年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时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称“在过去的二十年来,虚拟货币被视为一种电子货币,或者一个一直在发展中的支付系统技术领域。”

美國财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在2013年定義其為:「虛擬貨幣為在某些环境下像實體貨幣一樣運作的交換媒介,惟不具備實體貨幣的所有屬性。」也不具有法定貨幣的地位。[2]2014年,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定义其为“并非由央行或政府部门发行的,也不必要与法定货币相关联的一种数码形式的价值,但是它作为一种支付途径被自然人法人所接受,并可以电子地转账,储存和交易[3]

在中國大陸是指运行在网络上的货币,如腾讯公司Q币盛大公司点卷,另外網路遊戲亦有虛擬貨幣。虚拟货币通常用于用户购买网络上的虚拟服务,例如腾讯公司Q币的QQ会员功能、網路遊戲的裝備等。虚拟货币通常是用户缴费手段。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定義為:由網路遊戲營企業發行,遊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遊戲程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遊戲運營企業所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位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表示要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4]

類別

虚拟货币大致上可以分成三類。

第一類

與實體貨幣無關,只可以在封閉的虚拟環境中使用,通常是網路遊戲,如魔獸世界 。

第二類

單向兌換,通常只可以在虚拟環境中使用,有時候也可以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如飛行常客獎勵計劃微軟積分任天堂點數、Facebook Credits、Amazon Coin。

第三類

雙向兌換,有買入價和賣出價,跟「真」貨幣相同,包括由發行機構發行的,如第二人生的林登幣、可雙向兌換的遊戲幣……等等,以及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屬於此類,媒體多以「虚拟货币」一詞指稱,但加密貨幣只是虚拟货币中其中一個子類別而已。

参考文献

  1. ^ 存档副本 (PDF). [2016-01-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11-05). 
  2. ^ 存档副本. [2016年1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月28日). 
  3. ^ EBA Opinion on ‘virtual currencies (pdf). 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46. 4 July 2014 [8 Jul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6-28). 
  4. ^ 【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9-27 [2023-0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1). 

参见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