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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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正倫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89年
 大清貴州省安順府
逝世1953年(63—64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国籍 大清(1889年-1912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53年)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军事背景
效忠 中華民國
服役 中華民國憲兵
服役时间1911年-1949年
军衔 二級上將

谷正伦(1889年—1953年),字纪常贵州安顺人。中華民国国军軍事将领,官拜中華民國憲兵中將,曾任憲兵司令甘肅省政府主席、貴州省政府主席、南京市代理市長、糧食部長、總統府國策顧問,被譽為「中華民國憲兵之父」,並揭示:「不說謊,不作假,守本分,盡職責。」為中華民國憲兵的座右銘。

兩位胞弟谷正綱谷正鼎,皆為中國國民黨黨員,也被稱為「一門三立委」。

目前安葬於五指山國軍示範公墓,與夫人白氏同葬。

1889年-1925年

1906年,毕业于贵州陆军小学,保送湖北陆军第三中学堂学习。1909年再保送日本東京振武学校深造,并于其间参加中国同盟会。1911年,回国随黄兴参加武昌起义,12月任汉阳总指挥部少校副官。

1913年(民國二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陆军部少校科员,不久到日本士官学校学习炮兵。1916年,学成归国后任黔军炮兵团上校团长,不久转任步兵团长。随后的护法战争中率部入川,攻克成都遂宁。1920年,升任黔军第二混成旅旅长。

1921年率部撤反贵州,奉孙中山令兼任贵州南路卫戍中将司令。在平定桂军陆荣廷叛乱中,6月兼任中央直辖黔军第四路军中将司令,率部攻克柳州,进占桂林,12月升任中央直辖黔军上将总司令。后因部属叛变回贵阳,化装经重庆上海闭门读书。1923年7月,任湘军第一师顾问,10月兼军官讲习所少将教育长。

1926年-1936年

1926年(民國十五年),任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二师副师长兼第一旅旅长,率部北伐九江。1927年4月,升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十军第一师师长。1928年,兼任南京上将戒严司令、首都中将卫戍副司令。1932年,任首都上将卫戍司令、宪兵中将司令、代理南京市市长。

1933年5月,於南京江寧成立憲兵訓練所。1934年6月,平息南京领事馆副领事藏本失踪事件。1935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3月,兼任憲兵學校中將教育長。1937年,兼任军事委员会军法执行总部副监。

1937年-1945年

  •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抗战爆发后,率部参加南京保卫战。南京失陷后,率宪兵司令部至湖南长沙。兼任军事委员会軍法執行副監
  • 1939年2月,任鄂湘川黔绥靖主任兼第六战区副司令长官。任中清查户口,建全保甲,巩固抗战后方。
  • 1940年,调任甘肃省主席兼保安司令。
  • 1941年,兼西北训练团副团长,9月任行政院水利委员。
  • 1942年,兼甘新公路督办。任职期间重视建设、民生,发展农林牧,修筑天兰铁路;整顿行政,改善粮政,除弊便民。

1947年-去世

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4月23日,国民政府准免糧食部部長谷正倫本職;特任谷正倫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粮食部部长。[1]:83405月23日,糧食部長谷正倫向國民參政會報告,謂管理糧食辦法,為拋售糧食,抑平漲風,平價配售等。[1]:83607月18日,國民政府舉行國務會議,通過糧食部部長谷正倫辭職,任命俞飛鵬為糧食部長。[1]:8385

1948年5月,回任贵州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后有任贵州绥靖公署二级上将主任。任职期间召训财经干部,扩充保安团,训练反共自卫干部。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逼贵阳,只身经昆明香港,又转飞台灣

1950年,任中華民國总统府国策顾问。1953年11月,因病在台北逝世。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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