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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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力(英語:Super-powers[註 1]),又称为異能、特異功能,是指心靈感應透視預知念力、意影、特殊体质(身體著發電)等的超自然能力。研究這類現象的學科稱爲超心理學(英語:Parapsychology)。

概要

超能力主要分為超感官知覺(ESP)和念力(PK)。ESP泛指辨識一般人所無法認識的現象、或是指干涉該現象的能力。有接觸感應透視心靈感應預知等能力。催眠目前已列入心理學範疇,不是ESP。目前的超能力“訓練方式”普遍強調“大腦訓練”,藉由專注在特定神經訊號與忽視神經訊號(感覺)達到「忽視疼痛訓練」,「對特定訓練圖形顏色敏感」,「僧侶啟動身體產熱機制在寒冬只著薄衣」,大部分的訓練都存在相當危險性與不可評估訓練成果,許多人往往花費時間與精力無法得到想要的成果。在虛構作品中,常以在少青年時期發揮能力的形象與發展心理學並談。在超能力、超常現象關連用語中常見的前綴「psy-」是源自於希臘語表示心、意思的「psyche」。

在古代沒有“超能力”這種稱呼,因為一般人對於傳說史詩中的英雄聖人的能力深信不疑,而且在建制化的宗教也一直在宣揚教主聖人的神力,如一神教的“奇蹟”或在東方宗教中的“神通”。錢穆則以史書記載如扁鵲可隔牆見物等諸多異事,以及孩提時的親眼見證,認為特異功能不可妄加否定其存在的可能性。根據他觀察到諸多特異功能的案例,發現超能力者中,以幼童及女性佔多數,並指出「西方科學心物相異,偏重物質空間,此等事誠屬怪異。中國人向主心物和合成體,則外物移動,未嘗與心無關。亦可謂此等同屬心理現象,不必偏向物質上探求。但亦非專屬心理學,須心理物理混為一體求之,庶可得解。觀此,知此等乃人心之本有功能,亦可謂是人心之自然功能。及其漸長,多在人事上歷練,則此等功能漸失去。但經特殊訓練,年長後,仍保有此功能者,亦可有之。此等事,社會常見不鮮。」[1]

注释

  1. ^ 德語:Psi-Phänomen,Psi來自希臘詞ψυχή〔Psyche〕,義為“心靈”、“靈魂”、“精神”,即英文“精神病”psycho的詞源

參考文獻

  1. ^ 錢穆《現代中國學術論衡》之〈略論中國心理學 二〉-東大出版社、三民出版社、蘭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