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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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昉(1596年—1662年),字可遠太樨,號東崖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東石蘗谷村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生,七歲作《鴻雁麋鹿》。天啟五年(1625年)中進士,選庶吉士。時魏忠賢專權,御史吳裕中被杖死,無人敢吊丧,唯景昉為其治喪。崇祯元年(1628年),授翰林院编修,参修《熹宗实录》。崇禎十四年(1641年),累遷至詹事兼掌翰林院事。崇祯十六年,加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1]

崇祯十六年(1643年)九月因副都御史惠世扬案被明思宗責問,致仕歸里。明亡後,蛰居家鄉,專心著述[2]。清康熙元年(1662年),在家中去世并葬於磁灶山。

著作

黃景昉著有《馆阁旧事》、《读史唯疑》、《宦梦录》、《经史要论》、《经史汇对》、《双声叠韵谱》、《古今明堂记》、《制词》、《东崖诗稿》、《鹿鸠咏》、《燕楚游咏》、《国史唯疑》、《馆寮十志》、《读诸家诗评》、《御览备边略》等。

參考書目

  • 乾隆《泉州府志》
  • 《福建通志》

参考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251):“黃景昉,字太稚,亦晉江人。天啟五年進士。由庶吉士歷官庶子,直日講。崇禎十一年,帝禦經筵,問用人之道。景昉言「近日考選不公,推官成勇、朱天麟廉能素著,乃不得預清華選。」又言「刑部尚書鄭三俊四朝元老,至清無儔,不當久系獄。」退復上章論之,三俊旋獲釋,勇等亦俱改官。景昉尋進少詹事。嘗召對,言:「近撤還監視中官高起潛,關外輒聞警報,疑此中有隱情。臣家海濱,見沿海將吏每遇調發,即報海警,冀得復留。觸類而推,其情自見。」帝頷之。十四年以詹事兼掌翰林院。時庶常停選已久,景昉具疏請復,又請召還修撰劉同升、編修趙士春,皆不報。十五年(1642年)六月召對稱旨,與蔣德璟吳甡並相。明年並加太子少保,改戶部尚書、文淵閣。”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251):“南京操江故設文武二員,帝欲裁去文臣,專任誠意伯劉孔昭。副都御史惠世揚遲久不至,帝命削其籍。景昉俱揭爭,帝不悅,遂連疏引歸。唐王時,召入直,未幾,復告歸。國變後,家居十數年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