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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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下面提出存廢覆核,管理員會按所提理據處理,而此前,請參閱删除方针及存廢覆核方針。如果想先查看被删除内容,请使用已删内容查询。現存而正在進行存廢覆核的頁面參見Category:存废复核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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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系列条目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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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5 | 红渡厨 | 2024-04-02 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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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 | HYHJKJYUJYTTY | 2024-04-16 1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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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Sanmosa | 2024-04-02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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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Sanmosa | 2024-04-02 0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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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薏仁將 | 2024-04-15 07:01 |
12 | 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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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 | HYHJKJYUJYTTY | 2024-04-16 18:25 |
13 | 赛龙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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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Kethyga | 2024-04-18 14:54 |
14 | Now Studio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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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Professional Audience | 2024-04-18 12:47 |
15 | 王磊(法学博士) |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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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TKSzhenguoqiu | 2024-04-18 13:34 |
16 | 人物经历 | 0 | 0 | |||
17 | 学术兼职 | 0 | 0 | |||
18 | 荣誉获奖 | 0 | 0 | |||
19 | 学术成果 | 0 | 0 | |||
20 | 参考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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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系列条目
- 具体条目:永川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潼南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江津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大足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秀山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合川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雲陽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城口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
- 狀態: 新申請
- 覆核理由:WP:NOTREPOSITORY明确指出:
一些只有在原来状态、不经修改才有意义的资料,例如整部书籍或源代码、原历史文献、信件、法律、宣言或其他原始资料,都不适合直接加入维基百科。
我认为这些条目不需要通过什么共识来删除,而是方针中已有相关要求,这些东西不可以作为条目写在维基百科。--———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29日 (五) 07:27 (UTC)- 之前的页面都已经删除了。鐵膠壹名 2024年3月29日 (五) 07:58 (UTC)
- 你又無法證明這些資料是否不經修改,所以未必符合你所列出的方針。除非你舉出來源,證明條目完全是照抄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6:01 (UTC)
- 你这抬杠也抬得太没水平了,本请求涉及到的这批条目都有来源,你自己看去。--———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6:18 (UTC)
- 你個給標題就有用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6:25 (UTC)
- 好,我认真回复你,之前提删的“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现已删除),根据孔网上网友拍摄对应来源的内页[1]可知,“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就是直接照搬来源。那么,本案涉及到的“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在创建者相同,内容高度同质的情况下,我有理由认为“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同样是照搬照抄来源。如果你还要抬杠,请你拿出来源证明他们不是。--———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7:06 (UTC)
- 誰主張誰舉證,你覺得是應該是你舉出證據。或者把書中的第幾頁截圖下來給大家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8:52 (UTC)
- 现在是你认为与来源不符,我认为与来源相符,依据维基百科:假定善意,我认为他就是从来源拿来的,而不是自己编的。你有不同意见,要举证的是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08 (UTC)
- 你又不給出具體頁數的內容,我怎麼知道你說的對不對。--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9:19 (UTC)
- 侵權舉報頁面別人指控某條目侵權,都是直接把鏈接列出,你在這裡質疑條目內容全是原文,是原始資料,卻不給出具體的內頁來證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9:21 (UTC)
- 我又没指控侵权。--———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25 (UTC)
- 你引用的這個條文前提是內容是公有領域,而來源又不是公有領域,這種情況下不就是在指控別人是侵權?--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9:30 (UTC)
- 抱歉,我认为来源属公有领域。--———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31 (UTC)
- 你引用的這個條文前提是內容是公有領域,而來源又不是公有領域,這種情況下不就是在指控別人是侵權?--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9:30 (UTC)
- 我又没指控侵权。--———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25 (UTC)
- 现在是你认为与来源不符,我认为与来源相符,依据维基百科:假定善意,我认为他就是从来源拿来的,而不是自己编的。你有不同意见,要举证的是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08 (UTC)
- 而且如果你認定是原始資料,而來源並非沒有版權,這種情況下也是侵權的一種。--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8:59 (UTC)
- 誰主張誰舉證,你覺得是應該是你舉出證據。或者把書中的第幾頁截圖下來給大家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8:52 (UTC)
- 或者,再讲简单点,如果你非要质疑来源,那么现在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现有内容直接copy来源,按方针,删除;另一种,就是没有来源的胡编乱造,按方针,还是删除。--———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7:17 (UTC)
- 好,我认真回复你,之前提删的“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现已删除),根据孔网上网友拍摄对应来源的内页[1]可知,“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就是直接照搬来源。那么,本案涉及到的“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在创建者相同,内容高度同质的情况下,我有理由认为“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同样是照搬照抄来源。如果你还要抬杠,请你拿出来源证明他们不是。--———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7:06 (UTC)
- 你個給標題就有用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6:25 (UTC)
- 你这抬杠也抬得太没水平了,本请求涉及到的这批条目都有来源,你自己看去。--———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6:18 (UTC)
- (!)意見:先说一件动摇您二位讨论基础的事情,WP:POL:
一般而言,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并非硬性规定,方针与指引仅列出了各项原则及社群认可的最佳做法。
即便是方针,也有弹性空间,所以先假设复核原因完全成立,也可以“不按方针,不删除”,当然即使复核引用方针不合适,也可以IAR删除。然后再是WP:NOTMIRROR这个方针的意义,方针那一段一开始不是纯粹用于收集……
,意在如果这个页面建立的理由不完全是收集名录,那么这个方针自然不适用。但是问题也就在,我们没有办法客观地去判断这列表有没有其他建立原因,那只能推断,以潼南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为例,那么它除了收录名录外还有什么意义,个人确实看不出来,里面全是红链,也就没有导航作用,里面的页面也不见得会被创建出来,所以符合了这个先决条件。但是,接下来一些只有在原来状态、不经修改才有意义的资料
就不再符合了,名录,节选出来也是有意义的,而WP:NPS:不管怎样,能做的都不仅仅是把文字拷贝到条目中了事,而是应该对内容进行尽可能的修订:改写以保证中性观点、只收录适合百科全书的内容、添加链接和格式排版等等。
上面潼南的那个列表,显然是做了修改的,排版成了表格形式,也加了链接(虽然是红的)。此外,WP:LISTD方针也说明了提供额外信息的列表符合独立列表存留要求。但是,也要注意到WP:NOTDIR的要求,从各种意义上这就是一个目录。以上言论,仅仅想说一件事,维基百科现有关于包含原始资料的方针、关于目录的方针、列表存废的方针等等应当均不直接适用于此案,它们之间互相冲突,需要以常识判断条目去留。那么,常识如何判断,个人认为,首先这系列条目内容都是对原始名录的总结,列出的是原始名录的内容,那么直接放个外部链接当然就可以达到对原始名录的收录,单纯为了收录这个名录里面的文物的话显然没有必要再写一个列表出来。另外,列表除了对事物的收录,还有一个作用是给读者作导航,那么,几乎全红的列表,显然是没有导航意义的。所以综上,个人倾向删除上述条目。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
- 吐槽另外…两位真的有必要去讨论这堆玩意属不属于CC0嘛…中国政府文件向来不属于CC0的,但是不是说不是CC0就能直接拿来用了,如果真要直接套那个方针,属于CC0就符合方针了,不属于CC0就侵权了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
- 所以我上面就跟紅渡廚說,這東西似乎版權未明,既然是在指控拷貝原始資料,那不就是侵權,侵權的話要列出侵權資料內頁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日 (一) 22:25 (UTC)
- 我跟你说了怎么就听不懂呢?我说他copy来源不等于我在指控侵权,OK?我认为来源属于公有领域。《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可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属于显而易见的行政职责;又依据《S: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据此,我认为上述被提删条目没有侵权。如果你非要跟我犟,那行,您去侵权那边提报,我不拦你,好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3:45 (UTC)- Hotaru Natsumi覺得是非公有領域,那說明這本書是不是公有領域就有爭論,目前是這個狀態吧?那如果是複製公有領域有爭論的東西,算不算侵權呢?而且至於是不是完全複製,我一開始就在質疑,這要根據書籍內頁才能確定。--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0 (UTC)
- 我再说最后一次:如果你非要跟我犟,那行,您去侵权那边提报,我不拦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3:55 (UTC)
- 我是覺得你的主張有漏洞,而且如果我自己真的覺得侵權,我自己就會去,這需要你的同意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7 (UTC)
- 我再说最后一次:如果你非要跟我犟,那行,您去侵权那边提报,我不拦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3:55 (UTC)
- Hotaru Natsumi覺得是非公有領域,那說明這本書是不是公有領域就有爭論,目前是這個狀態吧?那如果是複製公有領域有爭論的東西,算不算侵權呢?而且至於是不是完全複製,我一開始就在質疑,這要根據書籍內頁才能確定。--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0 (UTC)
- 我跟你说了怎么就听不懂呢?我说他copy来源不等于我在指控侵权,OK?我认为来源属于公有领域。《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
- 所以我上面就跟紅渡廚說,這東西似乎版權未明,既然是在指控拷貝原始資料,那不就是侵權,侵權的話要列出侵權資料內頁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日 (一) 22:25 (UTC)
- 这说法有问题的,没有明说是CC0就不能给它安CC0,著作权法只是说行政材料不属于中国著作权法管辖,但是没有明确把它安上CC0的标签。这种没有明确声明的材料,也就是版权不明材料印象中一般都是按版权材料处理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6:59 (UTC)
- 但是问题又是,即便名录是版权材料,仅仅引用名录内容,改变了原有格式,做了维基化,而且材料本身也仅仅是简单地名罗列,那么又可以算合理使用。所以CC0不CC0在这里没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02 (UTC)
- CC0不CC0是在紅渡廚提出的WP:NOTREPOSITORY基礎上討論的,如果條目本身就不符合WP:NOTREPOSITORY(根據你的論證以及我本身的質疑),CC0不CC0的確是不重要。--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06 (UTC)
- 我想先明确一个问题,阁下指的CC0具体是什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03 (UTC)
- CC0。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 嗨呀,那就是一个意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所列内容就是公有领域,说法不一样而已,你总不能说因为著作权法没有明确所以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在公有领域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 文库那边我知道是把这些东西算CC0的,因为那边认为没法律疑虑,毕竟著作权法说不管,百科这边因为一般不涉及这些东西所以好像没共识,所以不好说算CC0还是版权不明。不管怎么样,CC0还是版权不明的视作版权所有,一个显然版权无疑虑,一个大概率能算合理使用,没差的。我一直在说的是这没必要讨论是不是CC0,讨论出来如果非要删,是CC0就套NOTMIRROR,不是CC0就套COPYVIO,如果非要留,是CC0就说不侵权,不是CC0就套FAIRUSE……那争下去没意义的,不如回到条目本身按常识是否值得收录这一点上来。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36 (UTC)
- 我同意阁下说法。我认为不该收录。--———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54 (UTC)
- 文库那边我知道是把这些东西算CC0的,因为那边认为没法律疑虑,毕竟著作权法说不管,百科这边因为一般不涉及这些东西所以好像没共识,所以不好说算CC0还是版权不明。不管怎么样,CC0还是版权不明的视作版权所有,一个显然版权无疑虑,一个大概率能算合理使用,没差的。我一直在说的是这没必要讨论是不是CC0,讨论出来如果非要删,是CC0就套NOTMIRROR,不是CC0就套COPYVIO,如果非要留,是CC0就说不侵权,不是CC0就套FAIRUSE……那争下去没意义的,不如回到条目本身按常识是否值得收录这一点上来。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36 (UTC)
- CC0。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 但是问题又是,即便名录是版权材料,仅仅引用名录内容,改变了原有格式,做了维基化,而且材料本身也仅仅是简单地名罗列,那么又可以算合理使用。所以CC0不CC0在这里没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02 (UTC)
- 像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看上去也是在單純收錄文物,在有外部來源的情況下根據來源去建立列表條目,然後說「不應該把外部鏈接裡面的內容列出來」,聽上去有點怪?還有再按照你的意思,假如列表裡面不是全紅鏈,就可以留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日 (一) 22:23 (UTC)
- 关于外部链接那一部分,我指的是,如果只是想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不如直接放外链,但是同样的如果列表有了名录本身以外的信息,比如一些图片啦,描述啦等等,那就显然不再是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关于全红那一部分,即便不是全红也不一定能保留,全红是显然的导航意义不显著,大量红里面有小部分蓝可能个人也会觉得是导航意义不显著。逻辑链其实是:几乎全红,所以导航意义不显著,又只列出了名录有的信息,于是直接放个外链效果是一样的。上面哪一点被打破了其实个人觉得也就没必要删(比如有人把某个名录里面的页面建了一大半,那这时候就有导航意义了,留着当然也就没问题;或者有人把这名录改成有自己的描述性语句,那肯定不能单纯放外链了,当然也该留),但是至少现在版本上面的逻辑还是成立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6:48 (UTC)
- 不過這是書本上的內容,外部鏈接至少沒人這麼做,除非把書上內容拍下來放到某個網站裡面。--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6:51 (UTC)
- 个人想法是,这事情不该维基百科这个项目做,应该是文库做。如果文库收了能引最好,文库没收没其他外链,百科其实也不好收,这些页面单纯作为条目不具备百科意义,作为列表不具备导航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 文庫我個人覺得是收錄某某文章、詩詞原文的地方,收錄這種一眼看上去加工過的材料和統計清單反而覺得怪怪的,而類似的統計表格反而在百科比較常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21 (UTC)
- 我感觉这也不像是统计表格吧,没什么统计信息,是信息的罗列,像是第三次文物普查那个页面的表格应该才算统计表格。文库应该是收工作报告的,问题是收不收报告附件表格。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 当然收附件表格,我自己都在文库传过表格。--———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27 (UTC)
- 這樣,那看來文庫允許這麼做,--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35 (UTC)
- 收表格就有點和文庫其他內容顯得有些格格不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33 (UTC)
- 当然收附件表格,我自己都在文库传过表格。--———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27 (UTC)
- 我感觉这也不像是统计表格吧,没什么统计信息,是信息的罗列,像是第三次文物普查那个页面的表格应该才算统计表格。文库应该是收工作报告的,问题是收不收报告附件表格。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 个人想法是,这事情不该维基百科这个项目做,应该是文库做。如果文库收了能引最好,文库没收没其他外链,百科其实也不好收,这些页面单纯作为条目不具备百科意义,作为列表不具备导航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 关于外部链接那一部分,我指的是,如果只是想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不如直接放外链,但是同样的如果列表有了名录本身以外的信息,比如一些图片啦,描述啦等等,那就显然不再是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关于全红那一部分,即便不是全红也不一定能保留,全红是显然的导航意义不显著,大量红里面有小部分蓝可能个人也会觉得是导航意义不显著。逻辑链其实是:几乎全红,所以导航意义不显著,又只列出了名录有的信息,于是直接放个外链效果是一样的。上面哪一点被打破了其实个人觉得也就没必要删(比如有人把某个名录里面的页面建了一大半,那这时候就有导航意义了,留着当然也就没问题;或者有人把这名录改成有自己的描述性语句,那肯定不能单纯放外链了,当然也该留),但是至少现在版本上面的逻辑还是成立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6:48 (UTC)
- 吐槽另外…两位真的有必要去讨论这堆玩意属不属于CC0嘛…中国政府文件向来不属于CC0的,但是不是说不是CC0就能直接拿来用了,如果真要直接套那个方针,属于CC0就符合方针了,不属于CC0就侵权了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
- 處理結果:
- 支持(×)删除,顯然不適合收錄的內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50 (UTC)
- 狀態: 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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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結果無視了非原創研究與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非意在修改方針的社羣共識不可凌駕該兩個方針。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42 (UTC)
- (※)注意:中國電力產業存在同樣的問題!--Ycq2014(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9:56 (UTC)
- 處理結果:
- 違反地域中心方針那個能解釋一下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2 (UTC)
- 就是條目為何違反地域方針?--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3 (UTC)
- 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是“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朝鮮半島南北關係等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這代表著違反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規定者同時違反了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現在這個列表的用語違反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規定,自然也違反了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7:45 (UTC)
- 這個條目好像沒有預設立場?實在不行可以掛「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個模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8:00 (UTC)
- 不行,1918年至1921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甚至中國共產黨)並未建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3日 (三) 04:28 (UTC)
- 不可否認確實偉反避免地域中心,但沒說一定要全刪,我是建議拆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撤僑行動列表跟中華民國撤僑行動列表會比較好--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10:08 (UTC)
- 這個條目好像沒有預設立場?實在不行可以掛「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個模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8:00 (UTC)
- 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是“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朝鮮半島南北關係等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這代表著違反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規定者同時違反了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現在這個列表的用語違反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規定,自然也違反了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7: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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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結果無視了非原創研究方針的規定,非意在修改方針的社羣共識不可凌駕該方針。此外,提刪時已有特別說明「內容與{{美國國會認可之臺灣相關文件}}不完全對應」,可見該列表的內容為顯然的原創研究,惟仍遭管理員無視。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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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結果無視了「維基百科不是甚麼」方針的規定,非意在修改方針的社羣共識不可凌駕該方針。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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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页面: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2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3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4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5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6月、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2007年7月、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2007年8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9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0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1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2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8年1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列表、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软式重定向、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防止再创建的用户名页面、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有意的红字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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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恢复旧有存档。不知道为啥当时User:Shizhao把这些删掉了。鐵膠壹名 2024年4月2日 (二) 01:56 (UTC)
- 我也不记得为啥删除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日 (二) 03:30 (UTC)
- @Shizhao 现在能恢复页面吗(毕竟删除存档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鐵膠壹名 2024年4月2日 (二) 03:48 (UTC)
- 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為何要刪除還真的要恢復。--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26 (UTC)
- 因为10几年的事情了,实在无法记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日 (二) 07:46 (UTC)
- 能不能先檢閲一下被刪除的頁面的內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7:47 (UTC)
- 因为10几年的事情了,实在无法记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日 (二) 07:46 (UTC)
- 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為何要刪除還真的要恢復。--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26 (UTC)
- @Shizhao 现在能恢复页面吗(毕竟删除存档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鐵膠壹名 2024年4月2日 (二) 03:48 (UTC)
- 我也不记得为啥删除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日 (二) 03:30 (UTC)
- 處理結果:Template:Protected title为已弃用的功能性模板,不予恢复,其他页面请继续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8日 (一) 02: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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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王者榮耀職業聯賽由2016年秋季開始進行比賽,2019年秋季賽開始,每個賽季都會在維基百科上建立獨立頁面,供賽事觀眾回顧過往的比賽紀錄。然而,維基百科卻以莫名理由(關注度不足)刪除頁面。首先,這是一個電競賽事,雖然現在電競賽事在全球方面都只是剛剛起步,但並不代表這項賽事沒有人關注。而2024年春季賽與前幾個賽季一樣,受眾對象與關注度幾乎沒有變化,維持相同程度,若本賽事關注度不足,則前幾個賽季一樣為關注度不足。那麼,刪除本頁面的同時,請一併刪除以往賽季的頁面。其次,在最初提出的刪除頁面的討論中,名為“Sanmosa”的用家提出“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本人並不清楚該用家所使用的語言,經過翻譯後也大概只得出“烏克蘭”的字眼,而“烏克蘭”這個字並不適用於本頁面當中,其後該用家亦多次發表相同的言論,因此有理由懷疑該用家是在擾亂討論並導致頁面被迫刪除。最後,本頁面是由多位用家,完整看完每一場的比賽,在頁面上客觀地留下比賽的結果,這並不只是這些用家們的付出,更有用家們所支持的每一支戰隊的成員的努力才留下的結果,請尊重用家們的付出以及選手的努力,請恢復頁面以便紀錄比賽結果,亦能為下個賽季作參考用,謝謝!--麻德發克(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17 (UTC)
- 我也覺得shizhao屬於誤判,顯然有持續性的報道[2],這個來源是前兩天的報道,屬於新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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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实际上未开拍电视剧见条目早有先例。(例如小娘惹之翡翠山该剧在2024年开拍,但未提月份。但是在2023年已有条目)--请LC99正视马哈迪目前已经加入国民联盟的事实。-太阳番长 2024年4月12日 (五) 09: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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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纯粹人名消歧义,参考万姬等页面建立,被删除理据未见可信服共识--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4月13日 (六) 08: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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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现条目品质明显不符格式手册规范,请求合并至草稿页面Draft:张汝煐,在草稿页改善并通过审核后移动回主页面。--Tim Wu(留言) 2024年4月13日 (六) 12: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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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台灣畫家林天從,作品被台灣國立台灣美術館典藏(https://ntmofa-collections.ntmofa.gov.tw/GalData.aspx?RNO=MHMWMRMLMAMRMPMY&FROM=5T5J54KJM35BKK52),也被台灣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列入線上的台中市美術家資料館(https://www.art.tcsac.gov.tw/artists/Details.aspx?Parser=99,5,30,,,,,189),也被台灣高雄市立美術館典藏,同時列入台灣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https://collections.culture.tw/kmfa_collectionsweb/author.aspx?AID=M6MIMHME),是台灣美術史上的人物,條目具存在理由。--Formosana(留言) 2024年4月14日 (日) 06: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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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陳慧琳憑藉此專輯打入台灣金曲龍虎榜1998年第二季銷售榜。https://tw-pop-chart.blogspot.com/1998/06/1998q2.htmlAyuan740622(留言) 2024年4月14日 (三) 11:56 (UTC)
- 說明:本條目為陳慧琳#音樂作品的衍生音樂條目,但該條目在經過用戶懸掛相關「無參考來源」模板,見:Special:Diff/82263362編輯敘述,至後續本人依照重定向頁面相關說明導回母條目後,條目作者後續移除重導向Special:Diff/82267679、Special:Diff/82267679/82268617但並未提供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以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直至另外一位用戶發現關注度未能滿足而再次回退條目作者的編輯內容為止,見Special:Diff/82269771編輯描述,個人認該條目應當需要有二則(含)以上符合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條件會較佳,否則可能隨時有用戶提出異議;另外依照相關命名主題做為搜尋,所得到的結果,大多為歌詞或者是歌曲MV的播放平臺。--薏仁將🍀 2024年4月14日 (日) 23: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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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该条目旨在统计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信息来源绝大部分准确,来自当年的新闻报道、裁判文书以及法院发布的布告,并且历年都有统计。本编辑者认为不应删除,希望可以恢复该条目,谢谢。--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08:28 (UTC)
- (!)意見:所提供來源為第一手來源,另外內容資訊方面大部分考證上有某些程度的困難度,詳情請參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04#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相關討論紀錄與意見,謝謝。薏仁將🍀 2024年4月15日 (一) 10:27 (UTC)
- 由于年代久远当年的执行报道找起来有一定难度,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互联网上仍然有迹可查,如药家鑫、毛苒、刘赘衡等,并且全年的信息统计起来也需要一整年的时间,原编辑者付出了诸多劳动,这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谢谢。--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4:28 (UTC)
- (:)回應:或許原建立及參與建立的編者是有一定勞動貢獻,不可否認,但也應當考量讀者立場以及站內本身存在的規範指引說明與條件和考量先前的存廢討論紀錄,而並非僅因為了「尊重他人勞動成果」而悖離前述該納入衡量的要件,這可能也有失公允與衡平。--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1:14 (UTC)
- 这并没有违反站内的规范,之前其他相关条目也有提出存废讨论,但都没有通过。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只是其中一方面;本条目的存废讨论中也有很多人主张保留,但还是不明所以的被删除了,并没有充分考量读者立场,没有体现公允与衡平。--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4:55 (UTC)
- 不應預設讀者是何立場,而且也無法知道每個讀者到底怎麼想的,更不能學某些人那樣擅自代表讀者,不過條目欠缺來源是一大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5:00 (UTC)
- 我記得管理員對於條目留存與否擁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管理員可以依照其條目狀態做出決定,而這個決定可以不受其存廢意見的左右,所以有的時候會出現討論結果與實際執行結果有差異性,但是當沒有共識的時候也似乎不可強行做出決定...的確我們無法預設讀者立場與觀點,如果前述論點有不妥適造成誤解之處,尚請見諒包涵,個人在此致歉。--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7:02 (UTC)
- 我記得討論紀錄,刪除跟保留是平均,比較多移到維基學院,但沒有壓倒性,應該是沒有共識才對,管理員確實強行做出決定刪除--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10:25 (UTC)
- 条目大部分信息当年是有媒体报道的,恢复后条目来源欠缺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由于当今互联网信息半衰期极短,很多以前的新闻链接都失效了,所以只能尽量寻找;不影响条目记载案件的真实性。--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8:13 (UTC)
- 我記得管理員對於條目留存與否擁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管理員可以依照其條目狀態做出決定,而這個決定可以不受其存廢意見的左右,所以有的時候會出現討論結果與實際執行結果有差異性,但是當沒有共識的時候也似乎不可強行做出決定...的確我們無法預設讀者立場與觀點,如果前述論點有不妥適造成誤解之處,尚請見諒包涵,個人在此致歉。--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7:02 (UTC)
- (:)回應:或許原建立及參與建立的編者是有一定勞動貢獻,不可否認,但也應當考量讀者立場以及站內本身存在的規範指引說明與條件和考量先前的存廢討論紀錄,而並非僅因為了「尊重他人勞動成果」而悖離前述該納入衡量的要件,這可能也有失公允與衡平。--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1:14 (UTC)
- 由于年代久远当年的执行报道找起来有一定难度,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互联网上仍然有迹可查,如药家鑫、毛苒、刘赘衡等,并且全年的信息统计起来也需要一整年的时间,原编辑者付出了诸多劳动,这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谢谢。--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4:28 (UTC)
- 處理結果:
我认为我的页面“赛龙”被快速删除是不恰当的。该条目是关于一家具有实际影响力和商业重要性的公司,我已确保内容符合维基百科的编辑准则,提供了详实的历史背景、产品信息及其认证资质,这些都是基于可靠来源的。此外,我注意遵循了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原则,避免任何推广或偏见性语言。因此,我请求复核并恢复该页面,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谢谢您的考虑。--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Alan1156(討論|貢獻)於2024年4月17日 (三) 09:51 (UTC)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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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an1156:查無此頁面?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8日 (四) 04: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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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將修改為不侵權內容--Professional Audience(留言) 2024年4月18日 (四) 04: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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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存在著作权问题,请恢复--TKSzhenguoqiu(留言) 2024年4月18日 (四) 05:34 (UTC)
- 處理結果:
王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国家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研究员、数据法治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学、数据法学。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反垄断法保障研究”(23YJC820034),主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反垄断法全过程实施模式研究”(23&ZD160)、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项目“平台经济领域基于机器学习的涉嫌垄断行为的特征库技术研究”(2022YFC332100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税收立法的核心价值及其体系化研究”(19VHJ00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发展理念与经济法制度完善研究”(17AFX02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17@ZH014)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在《当代法学》《法学论坛》《行政法学研究》《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探索与争鸣》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2023年11月,入选“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人才拔尖计划”。
人物经历
南开大学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
学术兼职
《经济法研究》(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编辑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国家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研究员
数据法治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成员
荣誉获奖
科研获奖
1. 2023年,入选“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拔尖人才计划”。
2. 2020年,荣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3. 2018年,荣获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
教学获奖
1. 2023年,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二等奖”。
2. 2023年,荣获中伦文德教学奖。
3. 2022年,入选北京市“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4. 2020年,荣获中国政法大学第十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
5. 2020年,荣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二等奖。
学术成果
(一)科研项目
代表性项目如下:
1.主持项目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反垄断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3YJC820034),2023年立项。
(2)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青年项目“竞争行为的信息规制——以信息的披露与控制为中心”(项目编号:21ZFQ82008),2021年立项。
2.主研项目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反垄断法全过程实施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3&ZD160),2023年立项。
(2)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项目“平台经济领域基于机器学习的涉嫌垄断行为的特征库技术研究”(项目编号:2022YFC3321001),2022年立项。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税收立法的核心价值及其体系化研究”(项目编号:19VHJ008),2019年立项。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发展理念与经济法制度完善研究”(项目编号:17AFX023),2017年立项。
(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7@ZH014),2017年立项。
(6)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青年项目“反垄断法上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与规制”(项目编号:19SFB3040),2019年立项。
(7)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反垄断法视野下的企业数据行为治理”(项目编号:20FXC019),2020年立项。
(二)学术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均为独著,代表性论文如下:
1.《数据驱动型并购中隐私损害的反垄断审查》,《当代法学》2023年第3期(CSSCI)。
2.《论平台垄断的合规治理》,《行政法学研究》2023年第4期(CSSCI)。
3.《反垄断视角下促进大型平台开放数据的三重路径》,《地方立法研究》(CSSCI扩展版)2023年第1期。
4.《数据驱动型并购创新效应的反垄断审查》,《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CSSCI),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22年第10期全文转载。
5.《走出平台治理迷思:管制与反垄断的良性互动》,《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3期(CSSCI)。
6.《创新目标在<反垄断法>上的定位与实现——兼评<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第1条》,《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CSSCI扩展版)。
7.《数据驱动型并购中竞争损害的新面向及救济理念革新》,《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21年第6期(CSSCI)。
8.《法律未列举的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如何评定——一种利益衡量的新进路》,《法学论坛》2018年第5期(CLSCI)。
9.《论作为信息规制工具的悬赏举报》,《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CSSCI)。
10.《比例原则下公平竞争的深入审查》,《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CSSCI)。
11.《竞争评估的合理性标准研究》,《时代法学》2016年第6期。
12.《互联网企业搭售行为的认定困境及判断路径》,《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三)学术专著
《新发展理念与经济法制度完善》(合著,排序2),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