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清朝时设置的县。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永宁卫为永宁县,隶贵州省威宁府[1]。雍正五年(1727年),永宁县改隶四川叙州府[2]。八年,升叙永管粮厅为叙永直隶厅,辖永宁县,隶四川省[3][4][5]。光绪三十四年(1907年),永宁县迁治古蔺,更名为古蔺县[6]。
参考资料
- ^ 光绪《叙永永宁县厅县合志》:康熙元年(1662年)设分巡道。二十六年改永宁卫为县,仍属贵州。”
- ^ 光绪《叙永永宁厅合县志》:“雍正五年(1727年)并归四川,为永宁县,属叙州府。六年改隶叙永厅。”
- ^ 嘉庆《四川通志•舆地》:“雍正八年(1730年)复设同知,领永宁县一,直隶四川省。”
- ^ 四川省叙永县志编纂委员会.《叙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
- ^ 《清史稿订误》,佟佳江,第105页
- ^ 《四川郡县志•叙永厅》:“光绪三十四年(1907年),川督赵尔丰奏准,永宁县迁治古蔺,更名为古蔺县。”民国《叙永县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迁永宁县治古蔺,寻改为古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