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第ES-10/23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 第ES-10/23号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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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5月10日 |
会议 | 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复会) |
编号 | A/RES/ES-10/23(文件) |
主题 | 联合国接纳新会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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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 143票赞成 9票反对 25票弃权 |
结果 | 通过 |
《联合国大会第ES-10/23号决议》是在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即关于被占领的东耶路撒冷和其他巴勒斯坦地区的紧急特别会议)期间联合国大会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的决议。该决议提升了巴勒斯坦作为联合国观察员的权利,但不给予正式会员国资格,巴勒斯坦代表团有权按照字母顺序与其他正式会员国一起在联合国大会上就座,而不是坐在目前位于会议厅后部的观察员席位上。尽管该决议也明确指出,“巴勒斯坦国作为观察员国,无权在大会投票或向联合国机构提出候选资格”,但决议还敦促安理会“积极考虑”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的请求。[1][2][3]
背景
2024年4月18日美国在安理会动用否决权,使安理会推荐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的第S/2024/312号决议草案未能通过,[4]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会员国,将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以决议行之,[5]由于无法获得安理会推荐,巴勒斯坦仍无法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这是安理会时隔48年再次拒绝推荐新成员加入联合国。作为对安理会的回应,巴林等国在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提出本决议,以彰显联合国大会及多数联合国会员国对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的态度。[1][3]
安理会第S/2024/312号草案表决结果
赞成国(12) | 弃权国(2) | 反对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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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内容
决议全文如下:[6]
- 认定巴勒斯坦国符合《联合国宪章》第四条规定的联合国会员国资格,因此应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
- 据此建议安全理事会根据这一认定以及1948年5月28日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并严格按照《宪章》第四条,重新从有利角度审议这一事项;
- 决定,作为例外情况且不构成先例,通过本决议附件所列巴勒斯坦国参与大会届会和工作、大会或联合国其他机构主持召开的国际会议以及联合国大型会议的方式;
- 请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非理事会成员可行使有关权利的情况下)以及联合国系统内其他有关机构、专门机构、组织和实体适用上述方式;
- 重申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利,包括建立独立巴勒斯坦国的权利;
- 强调指出,遵守和尊重《宪章》和国际法是该区域和平与安全的基石;
- 吁请国际社会继续协调一致地作出努力,根据国际法、包括安全理事会第2334(2016)号决议在内的联合国相关决议、包括土地换和平原则在内的马德里框架以及阿拉伯和平倡议,毫不拖延地终止以色列从1967年开始的占领,实现巴勒斯坦问题和以巴冲突的公正、持久、和平解决,在这方面重申坚定不移地支持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1967年前边界的基础上并在公认边界内和平、安全、毗邻共处的两国解决方案;
- 请秘书长采取必要措施执行本决议;
- 决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暂时休会,并授权大会最近一届会议的主席应会员国的要求复会。
根据决议附件,给予巴勒斯坦的额外权利和特权如下,且不影响其现有权利和特权:
- (a) 按字母顺序在会员国中就座的权利;
- (b) 在巴勒斯坦和中东问题以外的议程项目下,在发言者名单上按其表示希望发言的先后顺序登记的权利;
- (c) 代表集团发言,包括在主要集团代表中发言的权利;
- (d) 代表集团提出提案和修正案并进行介绍,包括进行口头介绍的权利;
- (e) 共同提出提案和修正案,包括代表集团共同提出提案和修正案的权利;
- (f) 代表集团成员国解释投票的权利;
- (g) 就集团立场进行答辩的权利;
- (h) 提出程序性动议,包括提出程序问题和提出将提案付诸表决的请求的权利,包括对会议主持者的决定提出异议的权利,包括代表集团这样做的权利;
- (i) 提出供列入常会或特别会议临时议程的项目的权利,以及请求在常会或特别会议议程内列入补充项目或增列项目的权利;
- (j) 巴勒斯坦国代表团成员在大会全体会议和各主要委员会当选为主席团成员的权利;
- (k) 充分和有效参与联合国大型会议和大会主持召开的各种国际会议,或依循其参与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情况,酌情参与联合国其他机构主持召开的各种国际会议的权利;
- (l) 巴勒斯坦国作为观察员国,没有在大会的表决权,也没有作为候选国参选联合国机构席位的权利。
表决结果
该决议以143个国家赞成、25个国家弃权、9个国家反对获得通过。反对决议的9个国家是阿根廷、捷克、匈牙利、以色列、密克罗尼西亚、诺鲁、帛琉、巴布亚纽几内亚和美国。
- 〇不承认巴勒斯坦国家但赞同决议的国家
- ◆承认巴勒斯坦但反对该决议的国家
- ⁂决议共同起草国
影响
尽管联大决议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它显示了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正式加入联合国的支持,也显示美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阻碍,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入联议题多数共识的落实。[8]
参见
注释
- ^ 委内瑞拉因过去两年未能缴纳会费,且未获得大会特别豁免,被暂停自第76届会议开始的投票权。
参考文献
- ^ 1.0 1.1 UN General Assembly presses Security Council to give ‘favourable consideration’ to full Palestinian membership. news.un.org. 2024-05-10 [2024-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7) (英语).
- ^ Borger, Julian; Tondo, Lorenzo. UN general assembly votes to back Palestinian bid for membership. The Guardian. 2024-05-10 [2024-05-10]. ISSN 0261-307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3) (英语).
- ^ 3.0 3.1 Oladipo, Gloria; Ambrose, Tom; Clinton, Jane. Israel-Gaza war live: UN passed resolution for security council to reconsider and support Palestine membership. The Guardian. 2024-05-10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0) (英语).
- ^ Nichols, Michelle. パレスチナ国連加盟、安保理で否決 米が拒否権行使. Reuters. 2024-04-18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7) (日语).
- ^ 联合国宪章(全文).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4).
- ^ Admission of new Members to the United Nations ": resolution /: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UN General Assembly (10th emergency special resumed : 2023). 2024-05-10 (2024-05-14)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20).
- ^ Guterres, António. Letter dated 27 February 2022 from the Secretary-General addressed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2022-02-27 [2022-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6) (英语).
- ^ パレスチナ加盟「再検討」要求 総会決議採択で米苦境. 时事ドットコム. 2024-05-12 [2024-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5)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