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勿
金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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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同府通判 | |
籍贯 | 四川叙州府富顺县 |
出生 | 正德辛未四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何氏 |
亲属 | 曾祖金容善,祖金鸾,父金尚䌹 母周氏;继母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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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勿(1511年—?年),字希颜,号心斋,四川叙州府富顺县人,民籍。
生平
四月二十八日生,行一,治《易经》,由国子生中式甲午科(1534年)四川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年三十七岁中式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会试第七十三名,第三甲第八十六名进士[1]。大理寺观政,授麻城县知县,调临潼县,升大同府通判。
家族
曾祖金容善;祖金鸾;父金尚䌹;母周氏;继母刘氏。具庆下,妻何氏,弟省;鉴(贡士);果;达。子金作砺、金作砥。
参考资料
-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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