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濬
任濬(1595年—?),字海王,號汶水[1],山東省青州府益都縣(今山東省青州市)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順治朝官至刑部尚書。
生平
年三十,中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東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登辛未科進士,授芮城縣知縣[2],六年調榆次縣知縣,本省同考,九年升禮部祠祭司主事,十一年考選為廣東道御史,管理城工,改蘇松巡按御史[3][4],又特任為河南巡按御史,固守開封城,腿部被擊中鉛彈,得告旋歸里。無何,復任右僉都御史[4],河南總督[5],在長垣縣遇寇被俘,兵刃劃額,血流滿面,死而復蘇,後乘間逃歸家鄉。明亡後降清,授戶部右侍郎督理錢法[6],丁母艱,服闋,補原官,尋轉左侍郎,總督倉場[6]。順治八年,授右都御史[6]。順治十一年,改刑部尚書[6]。以勞瘁遘疾,得旨致仕,尋卒[7]。
參考文獻
- 《碑傳集》卷十《資政大夫刑部尚書任公濬墓誌銘》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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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文炳 |
明朝榆次縣知縣 1633年-1637年 |
繼任: 張允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