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倫敦政府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大倫敦政府
種類
種類
歷史
成立2000年7月3日
前身大倫敦議會英語Greater London Council
1965年至1986年
領導
倫敦市長團隊

倫敦市長簡世德 (工黨)
自2016年5月9日
倫敦副市長英語Deputy Mayor of London喬安妮·麥卡特尼 (工黨)
自2016年5月9日
倫敦議會

議長安德魯·博夫英語Andrew Boff (保守黨)
自2021年5月
副議長基思·普林斯英語Keith Prince (保守黨)
自2021年5月
工黨黨團領袖倫·杜瓦爾英語Len Duvall (工黨)
自2016年5月9日
管理處

首席秘書官瑪麗·哈普利英語Mary Harpley
自2018年5月29日
結構
議員1名市長
25名議員 (AM)
任期
Four years
選舉
倫敦市長投票制度
排序複選制
倫敦議會投票制度
附帶席位制
倫敦市長上屆選舉
2021年5月
倫敦議會上屆選舉
2021年5月
倫敦市長下屆選舉
2024年5月
倫敦議會下屆選舉
2024年5月
會議地點
倫敦紐漢區 市政廳
網址
www.london.gov.uk 編輯維基數據鏈接

大倫敦政府(英語:Greater London Authority,縮寫為GLA)是英國倫敦權力下放政府,管轄範圍包括整個大倫敦地區。政府由一個直選產生的市長領導,並由一個25人的倫敦議會(London Assembly)監督。當地人常簡稱為「市政廳」(City Hall)。

目的

大倫敦政府負責1,579平方公里大倫敦地區的規劃和管理。它和32個倫敦自治市的市議會和倫敦市法團分享地方行政權力。大倫敦政府是為了改善自治市各委員會之間的協調工作而設立的,而倫敦市長則是為了一個代表整個倫敦的民選領袖。市長提出政策和預算,並委任倫敦交通局(Transport for London)、倫敦遺產發展法團英語London Legac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London Legac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等策略行政機關的人員。倫敦市長要向倫敦議會問責,而倫敦議會的主要功能則是監督市長的工作,和審查市長的政策、決定和年度預算,並有批准和修改預算的能力。在2002年至2021年,大倫敦政府的總部在泰晤士河南岸的市政廳,靠近倫敦塔橋。現時總部已遷移至皇家維多利亞碼頭附近的新市政廳

大倫敦政府跟倫敦市法團(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有所不同。倫敦市法團的管轄範圍只有倫敦市中心處一平方英里大的倫敦市,倫敦的主要金融區,其首長是倫敦市市長(Lord Mayor of London)。大倫敦政府有自己現代的憲章,而倫敦市法團的組成方式自中世紀以來就變化不大,主要由市內的大型企業控制。

緣起

1986年,倫敦行政機構——大倫敦議會由時任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廢除。不少人猜測目的是要除去由工黨左派人物肯·利文斯通領導且開支龐大的市政當局。

廢除大倫敦議會後,城市規劃政策等職能轉移到英國中央政府倫敦自治市的委員會手上,接下來的14年都沒有由整個倫敦選舉出來的機構。工黨從來不支持廢除大倫敦議會,1997年英國大選獲勝以後即開始計劃重新設置由大倫敦地區普選產生的市政機構。

成立

工黨提出的方案包括了一個直選產生的市長,和一個選舉產生的議會監督市長工作。這是一個模仿美國城市相關機構的設計,盡量減低新的機構和大倫敦地方議會的類似程度。

1997年5月工黨開始執政,1998年3月便就機構的設立推出題為《倫敦的市長和議會》的白紙草案諮詢市民。

大倫敦管理局公民投票在1998年和當年的倫敦自治市委員會選舉合併舉行,就是否設立大倫敦政府交由市民投票決定。公投案結果以72%的得票獲得通過。《1999年大倫敦政府法令》由國會通過並在1999年10月獲得御准後,出現了爭議熱烈的競選活動。當時的首相布萊爾阻止肯·利文斯通獲得提名,並加上自己的人選取代。作為回應,利文斯通在2000年3月退出工黨,並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參選。經過一段倫敦市長倫敦議會相繼成立但皆無實權的過渡期後,大倫敦市政府於2000年7月3日正式成立。

功能和權力

行政機關

大倫敦政府在交通警務消防救災規劃發展的各方面負有權責。它並不直接提供這些服務,而是將工作交給屬下四個由市長和議會領導的功能機構執行。這些功能機構包括:

2005年11月,英國政府開始就擴充大倫敦政府的權力進行諮詢,建議增加的權力包括處理廢物處理城市規劃房屋、技能培訓等事務。[1][2]2006年7月13日,社區和地方政府部正式發佈諮詢的結果和最後方案。[3]

規劃

大倫敦政府負責大倫敦地區土地使用規劃。市長提出名為倫敦計畫(London Plan)的發展策略,而各倫敦自治市有法定義務遵從。如果市長相信自治市的決定不符合發展策略,他有權修改或撤銷這些決定。

能源政策

2006年倫敦一共排放4200萬公噸溫室氣體,為全英的百分之七。居民住房排放其中44%,商業機構排放28%,交通工具排放21%,工業則排放7%。[4]

市長的能源策略[5] 計劃到2010年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20%,至2050年減少60%(哪怕第一個目標達成機會不大)。措施包括籌組倫敦氣候變化管理局(London Climate Change Agency),倫敦能源夥伴關係[6](London Energy Partnership)和國際性的大城市氣候領導組織(Large Cities Climate Leadership Group)。

倫敦可持續發展委員會[7](Lond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mmission)計算出,如果住房的溫室氣體排放要達至縮減60%的目標,所有的新發展項目必須馬上改用碳中和(Carbon-neutral)的方式興建,以便將目前的住房的能源使用減低40%。

政黨

2008年倫敦議會選舉之後,保守黨成為議會中的最大黨,擁有11個議席,工黨有8席,自由民主黨有3席,英格蘭和威爾斯綠黨有2席,英國國家黨有1席。[8]

2008年5月1日,保守黨候選人鮑里斯·約翰遜擊敗在大倫敦執政多年的工黨候選人肯·利文斯通當選大倫敦市長。2012年再次擊敗利文斯通,成功連任。

2016年倫敦議會選舉之後,工黨繼續成為議會中的最大黨,擁有12個議席,保守黨有8席,英格蘭和威爾斯綠黨有2席,英國獨立黨有2席,自由民主黨有1席。

2016年5月6日,工黨候選人簡世德擊敗保守黨候選人高仕文,當選為首位穆斯林市長。2021年再次擊敗保守黨候選人的肖恩·貝利英語Shaun Bailey (London politician),成功連任。

參考文獻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