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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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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倫
大明兵部主事
籍貫河南衛輝府輝縣
出生辛卯年四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張氏,繼娶劉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王同倫(1531年—?),字仲行,號明齋,河南衛輝府輝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卯科(1555年)河南鄉試第三十九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直隸貴池縣知縣,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改任直隸丹徒縣知縣[3]。三十八年升兵部主事,致仕。

家族

曾祖王昭;祖父王煦,贈知縣;父王垽,府同知。嫡母劉氏(贈孺人);繼母姜氏(封孺人);生母李氏[4]。兄王同文(舉人)、弟同遊(生員)、同和、同芳。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緒《丹徒縣志·卷二十一·職官表》頁十一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樊倣
直隸丹徒縣知縣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上任
繼任:
劉士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