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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靜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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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日新聞》
1942年9月29日晚報版

于靜遠(1898年—1969年11月12日),字任朴盛京將軍管轄區奉天府遼陽州人,中華民國滿洲國政治人物及軍事將領。

生平

于靜遠1910年入遼陽啟化學堂小學初等班。1912年秋,入瀋陽第六模範小學高等班。1914年冬,插班入遼陽縣立中學。1915年秋,入大連公學堂,學習兩星期後即退學。1915年秋,入遼陽文德中學附課。1916年春,入上海同濟醫工專門學校語言科學習。1919年冬,從上海同濟大學語言科畢業。1920年冬,自費赴德國留學。1921年春,他轉赴瑞士留學。1921年夏,入瑞士炮兵新兵學校。1921年冬,入瑞士炮兵下士官學校。1922年夏,入瑞士炮兵士官學校。

回國後,他於1923年11月任瀋陽東北大學德語講師。1924年3月到1928年春,任哈爾濱東省鐵路護路軍總司令部少校參謀。1924年夏,兼任橫道河子特警總署長。1924年秋到1928年春,兼任哈爾濱木石稅局副局長。1925年冬到1931年秋,兼任東省特別區行政長官公署參議。1926年冬到1927年冬,兼任哈爾濱東北航務局顧問。1927年夏到1929年冬,兼任東省鐵路理事長公署顧問。1928年春到1931年秋,任東省鐵路護路軍總司令部中校參謀。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1931年11月9日,任奉天省自治指導部顧問,12月兼任自治訓練所長,併兼任監察部長。滿洲國建國的1932年(大同元年)3月,和阮振鐸滿洲青年聯盟山口重次小澤開作組織滿洲協和黨[1]。同年夏,滿洲協和黨改組,滿洲國協和會成立,1932年4月他任滿洲國協和會中央事務局總務處長,兼滿洲國奉天省公署秘書。1933年11月,他到日本東京滿洲國駐日本公使館參事官,兼學務處長。1935年,兼任滿洲國留日學生會會長,兼滿洲國留日學生會館理事。1936年,兼任滿洲國協和會駐東京委員。1937年4月,任滿洲國協和會中央本部長。1937年(康德4年)7月他任國務院臨時訂立條約準備委員會委員。

1938年2月,于靜遠任滿洲國新京特別市長,兼滿洲國協和會首都本部長,兼滿洲國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會委員,兼滿洲國軍人後援會副會長。1939年,兼任滿洲國總務廳企劃委員會委員。1940年6月,任滿洲國產業部大臣,兼滿洲國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會委員。1940年8月,任滿洲國興農部大臣,兼滿洲國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會委員。1942年9月,任滿洲國民生部大臣,兼滿洲國國民勤勞奉公隊總司令,兼滿洲國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會委員。1944年12月,任滿洲國經濟部大臣,兼滿洲國協和會中央本部委員會委員。[2]

1945年滿洲國滅亡後,於靜遠被蘇聯逮捕,押往蘇聯,關押在西伯利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他於1950年被引渡回國,關押在撫順戰犯管理所。1966年,他獲得特赦釋放。

1969年11月12日逝世,享年72歲。

家庭

註釋

  1. ^ 山室(2004),199頁。
  2. ^ 以上任職時間均據其筆供。劉壽林等編(1995)的記述稍有不同。案後者記1938年1月他任新京特別市市長。8月任國務院企畫委員會一般委員。1940年(康德7年)5月,他任産業部大臣。翌月,産業部改組為興農部,他任興農大臣。1942年(康德9年)9月,任民生部大臣。1944年(康德11年)4月,任經濟部大臣。

參考文獻

  滿洲國
前任:
徐紹卿
新京特別市
1938年1月 - 1940年5月
繼任:
金名世
前任:
呂榮寰
産業大臣
1940年5月 - 6月
繼任:
(興農部改組)
前任:
(産業部改組)
興農大臣
1940年6月 - 1942年9月
繼任:
黃富俊
前任:
谷次亨
民生大臣
1942年9月 - 1944年4月
繼任:
金名世
前任:
阮振鐸
經濟大臣
1944年4月 - 1945年8月
繼任: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