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詩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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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貴州提學副使 |
籍貫 | 常州府武進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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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廷吹,號樾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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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萬曆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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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崇禎十五年十二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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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詩雅(1584年—1642年),字廷吹,號樾林,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廣平令,尋調寶坻縣。初抵縣,出滯囚數人,又革馬戶清占,民甚悅之。邑民王福、魏汝平倡白蓮教,京輔騷動,詩雅計除之,而福、汝平俱閹黨莊客,因中傷詩雅,左遷上林簿。憤時政,著指鹿為馬論,科臣吳某採以入告,冀動上心,閹怒,矯詔鐫詩雅秩,且編管[1]。閹敗,崇禎元年起復刑部主事,改戶曹,擢戶部員外郎,旋遷湖廣參議,分守湖南。土賊八排蠻者,最虓闞,詩雅威懷之,卒就羈勒。崇禎七年,移貴州提學副使,乞歸,倡舉文會,獎掖後進,多所造就,士林至今稱之。母喪,三年不入臥內。構一亭,曰「退谷」,兄弟倡和其中,夜則同臥。數年沒,著書二十餘種,藏於家。卒於崇禎十五年壬午(1642年)十二月初七日,年五十九。配蔣氏,継娶胡氏。弟周詩頌,舉人[2][3]。
參考
- ^ 天啟五年八月丁丑朔,兵科給事中吳國華疏劾工部郎中曹欽程貪險罪狀,且及舊令周詩雅、熊江受累之枉。得旨:曹欽程既已力攻群黨,況見在 陵工督理,不必苛求。周詩雅、熊江作令大干物議,吳國華如何顛倒任意,顯是狥情報復。周詩雅、熊江、吳國華都著革職,仍追奪誥命。
- ^ 《武進縣志》
- ^ 《常州府志》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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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一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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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寶坻縣知縣 天啓初-16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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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王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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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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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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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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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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