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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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商旅,靠長程貿易、「低買高賣」賺取價差

商人,古稱商賈,中國廣東稱生意人,是指以別人產生的商品服務進行貿易,或自己擁有工業企業並透過人力市場僱用勞動力,生產或商業活動(例如從事公司治理、物資買賣),承受商業風險而賺取利潤的人物。商人從事行為所構成的行業類型稱為商業,用於買賣獲利的貨物則稱為商品。

名稱及分類

據說[1],生意人廣泛稱為商人,是因為中國古代的商業文明起源於商朝。商業的萌芽基於農業和手工業的發達,並伴隨着文明的起源,對人類的文明發展有推動和促進作用。商人作為獨立的職業,是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所產生的結果。

古代中國對作買賣之人統稱為「商賈」,有「坐賈行商」之說;意即「商」為從事長途販運的商人,即為「行商」(英文「merchant」原來特指此職業,例如馬可孛羅),負責把出產地的貨物販運到銷售市場;「賈」是開設鋪面從事零售的商人,即為「坐賈」,負責從行商那裏大量買下貨物,然後向當地消費者零售這些商品。小手工業者則是既作生產,也作銷售。一些本錢較小的商人,既無力從事長途販運,又無法開設店鋪進行定點零售,只有簡單臨時攤檔的則為「小販」。連銷售點也沒有的,往往採用人力或小型交通工具走街串巷沿街叫賣,稱為「貨郎」。

現代運輸發達兼分工仔細,以純人力進行的長程商旅式微(但仍有少數地區如中國西南部茶馬古道以物易物方式交易);出售貨品的商人亦可簡單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或可比擬為「行商」和「坐賈」的關係。至於國際貿易有貨品出口地的「出口商」和貨品入口地的「入口商」等等。商人如果在經商的過程中,有創新營運模式或主導事業以後,行動具變革的特點、企求突破以擴充事業版圖之人,更適合被稱為「企業家」。

實業家

近代中國,不少有識之士提倡「實業救國」;特別是洋務運動伊始,實業家多指興辦有實際工業生產,尤其是大規模現代化工廠,以取代傳統小規模或家庭式作坊。

社會地位

商人自古就是四民之一,顯示這對於一個社會的正常運作是不可或缺的職業。但中國由於歷來人口眾多,養活整個帝國農業成了立國之本業,而從事商品運輸和交換的商業成為統治階級眼中的末業,商人的社會地位因此歷來不高,不過也有往前排的例子[2][3]韓非子在《五蠹》中把商人看作是社會的蛀蟲。「重農抑商」成為帝國的基本國策,歷朝統治者都或多或少有打壓商人的政策。漢高祖曾發過一道禁令,規定商人必須納重稅,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騎馬,子子孫孫都不得做官。漢武帝發令,商人不論登記與否,一律課重稅。不許商人和家屬擁有土地,違者土地沒收,並充當奴隸科舉制明確規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參加科舉考試宋朝只允許商人中有「奇才異行者」應舉。 [4]明清時期進入航海時代,為了與世界競爭,商人地位才得以提高[5],而他們的管理與遠見能力也帶來許多進步[6]

世界

古代外國商人地位也不高,主要以阿拉伯人猶太人為主從事,但他們在歐洲常受歧視,稅率較高,需繳納給皇室的稅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多。英國清教徒革命之後,商人的地位逐漸上升。在美國,商人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許多人可同時身兼政府要職,他們往往透過遊說團體政治獻金干預議會政府的決策;在現代美國,大商人有擔任總統者,如川普

參見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商賈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