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逌
宇文逌(556年—581年1月11日),字尔固突,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追尊周文帝宇文泰第十五子[1]。
生平
少好经史,解属文。武成(559年—560年)初年,封滕国公,食邑万户。天和(566年—572年)末年,拜大将军。建德初年,进位柱国。建德三年(574年),进爵为滕王。六年(577年),宇文逌为行军总管,与齐王宇文宪征稽胡。宇文逌破其首领穆友等,斩首八千级。还为河阳总管。宣政元年(578年),进位上柱国。伐南陈,宇文逌为元帅,节度诸军事。大象元年(579年)五月,下诏以荆州新野郡食邑万户给宇文逌,宇文逌出就国。二年(580年),朝京师。581年1月11日,与其子怀德公宇文祐、箕国公宇文裕、宇文礼、宇文禧为隋文帝所害[1],国除,诏赠滕国公[1]。宇文逌所著文章,颇行于世。
宇文逌于死后6天即下葬于京兆万年县,而非洪渡乡洪坡里祖坟,可见隋朝代周在即的大势所趋及其葬礼之草率。
谥号
宇文逌谥闻,与其他被杨坚所害的四位兄弟一样,都是恶谥。但本人墓志题名、正文所载谥号为“间”,通“简”,《隋书·经籍志》又收有“滕简王集”,且宇文逌一生并无失德之举,文才出众,又是皇帝叔祖父,“简”可能是宇文逌最初的谥号,在杨坚篡位后才改为恶谥[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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