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讨论:习李体制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中国专题 (获评丙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中国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中国领域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政治专题 (获评丙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政治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政治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可以,很好啊

这波稳了--121.21.190.238留言2016年12月10日 (六) 03:46 (UTC)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1.21.190.238对话贡献)加入。[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习李体制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8月3日 (四) 23:36 (UTC)[回复]


建议改名习近平体制

李克强基本失去了权力, davos都是刘鹤去 --27.17.179.151留言2018年1月31日 (三) 05:07 (UTC)做作海外华人华侨对感受痛,因中国高层,对以台湾,香港的问题软拖,没出一声[回复]

依照惯例,同一个领导人-总理组合应该在同一条目中完整叙述。尽管在其角色上有不同意见,也应在条目内叙述,而不是使条目过度分散,难以阅读。--~ viztor 2019年5月27日 (一) 13:06 (UTC)[回复]

习李体制

江泽民易过揆,其条目为江李朱体制,然后是胡温体制,现习近平条目为习李体制,英文亦然,Xi-Li Administration,请问若习近平连任而总理换人如何处理?
又,如何处理这一条目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Xi Jinping Administration的关系?--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3日 (三) 06:34 (UTC)[回复]

第一条感觉没什么问题。出了一个新的X总理就按照江的条目改成“习李X体制”。
或者如果大家想要分开条目,改成类似蔡英文政府赖清德内阁第二次苏贞昌内阁的格式也可以。(这种解决方式也顺便解决了第二条的问题)
至于第二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实可以考虑页面存废,或是合并到习近平的某个条目里去,毕竟其他领导核心也没有页面。--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4月14日 (四) 04:42 (UTC)[回复]
感觉,江泽民作为一任一易和习近平的自己继续连任导致不得不易还是有区别的,或许可以再建立一个习体制条目,习李体制和习韩/胡/汪/刘/*体制作为这个条目的两个关联条目更好?当然这个问题可以先暂缓讨论,因为还有一年时间,不过也可以先探讨一下。-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写维基?写个屁! 2022年4月14日 (四) 16:56 (UTC)[回复]

正如胡温新政之于胡温体制,只是2002-03年媒体对胡温的期许,并非反映事实,习李体制之于习近平体制类似,只是2012-14年国内外媒体的期许,2014年之后鲜少在国内官媒使用,亦遭到国外媒体质疑是否反映真实状况,习李共治存续时间之短可能不足以支撑如此之长的条目。习李体制条目内容对于终止时间划线至今,不符合公认事实。 回应上文 @Googol19980904 :姑且不论本是党国一体、党先于国,习李体制有关习近平的内容绝大多数是以总书记或党职小组长身份作出,鲜少以国家主席身份作出。--神秘悟饭 2022年9月7日 (三) 02:53 (UTC)[回复]

无意见以合并论。--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1日 (日) 13:36 (UTC)[回复]
留待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大后,习近平再次连任才合并,内容因应习近平打破任期制也需要更新。--维基意识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23:59 (UTC)[回复]
习近平体制是可以统括习李体制和习近平核心体制的总称,只要以习近平为党首就能使用,有如安倍政权、拜登政府、卓慧思内阁等。--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3日 (五) 01:11 (UTC)[回复]
中共二十大公布,习近平获连任,李克强不获连任。因此,条目不应合并。Joeccho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5:45 (UTC)[回复]
无法理解,试问逻辑何在?--神秘悟饭 2022年10月23日 (日) 06:28 (UTC)[回复]

习李体制

用户神秘悟饭,在未经讨论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将条目习李体制合并移动到习近平体制,个人认为不妥当。--Kethyga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00:52 (UTC)[回复]

根据WP:合并,无需讨论。但念及可能的争议,根据WP:合并请求习李体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二条目的讨论页发起讨论、提议合并:“正如胡温新政之于胡温体制,只是2002-03年媒体对胡温的期许,并非反映事实,习李体制之于习近平体制类似,只是2012-14年国内外媒体的期许,2014年之后鲜少在国内官媒使用,亦遭到国外媒体质疑是否反映真实状况,习李共治存续时间之短可能不足以支撑如此之长的条目。”此前的讨论已有不少人提及此合并讨论,该页此前大多数讨论都是有关此合并;相关讨论中,五分之四的人都支持二者合并或“建立一个习体制条目”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实可以考虑页面存废,或是合并到习近平的某个条目”,与此合并主旨相通。剩余一人,即剩余的五分之一,认为“习核心中央”有关党的领导,“习李体制”关于国家政治领导,我对此人回复:习李体制条目的习近平作为大多以总书记或小组长等党职身份作出,或有关党的领导,例如以下原“习李体制”有关党的领导的章节:
1. 819讲话:“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2. 治党;
3. 政府纪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及“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习八条),加强党风建设”;
4. 法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提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主张“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等等。
可见“习李体制”将篇幅短小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并入,只是将原有三四成“党的领导”的内容增加到四五成,完全可以兼容。对此讨论也无回复。于是按照WP:合并请求:“或是一段时间都无其他意见,您或是任何有意愿的维基人,都可以参考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直接将重复条目合并”加以合并。--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2日 (一) 01:29 (UTC)[回复]
明显会引起争议的条目,也未与任何人讨论,且把常见标题合并到非常见标题,这个不礼貌吧。--Kethyga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02:06 (UTC)[回复]
正如我之前所说,支持合并的占压倒性的多数观点,隔空延时讨论也算讨论。第一个提议的无人回复,第二个提议的相隔一年多才有人回复,第三个提议的一天之内就有人回复,此次讨论已有几日,无需再等。“习李体制”的常见,只是一时热话,恐不符合维基百科收录标准。而习近平体制对应日文的“习近平政权”当今较常见,甚至于“习近平政权”此日语借词在近期中文语境比“习李体制”更为常见;而后者在近五六年都是以被否定的语境出现。如果“习李体制”条目继续存在,终止时间定在哪里?为什么2014年之后的内容几乎没有更新?此合并不针对个人,无礼貌一说;如有,事前发起请求,不能不算有礼貌。--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2日 (一) 02:29 (UTC)[回复]
(!)意见:习李体制对应Xi-Li Administration,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Xi Jinping Administration,我以为移动应该慎重--not a User:不慎言行非法师魔女—I am an ugly duckling. 2022年9月12日 (一) 03:50 (UTC)[回复]
若论英文维基百科,Xi Core Administration是Xi Jinping Administration的一个重定向,才是比较对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标题。而且Xi-Li Administration的模板没有写明终止之时,但有横杠,即示意延续至今,却写明了继任是Xi Core Administration,似乎自相矛盾。英文维基这三个标题及模板内容本身就处理得不好,无需以其为宗。--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2日 (一) 03:59 (UTC)[回复]
即便如此,习李体制作为中国的国家权力核心,就算存在时间只有1个月(甚至比如假设这样的场景,胡锦涛把政治局交接给习李以后1小时内李克强突然被奥巴马派来的阿萨辛暗杀成功),那习李体制也可以存在--not a User:不慎言行非法师魔女—I am an ugly duckling. 2022年9月12日 (一) 10:26 (UTC)[回复]
是可以存在,但既然习近平体制能够统合习李体制和习近平核心体制,还能解决暧昧不清的二者时间定点问题,为什么不合并呢?还让习李体制的读者产生习近平到现在还不是核心的错觉?--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2日 (一) 11:09 (UTC)[回复]
(-)强烈反对阁下以共识的名义,在未取得共识且(既往讨论至今)支持合并多于分立的情况下竟单方面撤销合并,极为不当。--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2日 (一) 11:17 (UTC)[回复]
啥是共识,我怎么没见到共识合并,在进行有争议编辑之前难道不需要讨论吗?----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12日 (一) 13:19 (UTC)[回复]
一、Talk:习李体制有过不同相通提议,合并占绝对多数,是为讨论;二、重启讨论,无人回复;三、WP:合并请求:“或是一段时间都无其他意见,您或是任何有意愿的维基人,都可以参考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直接将重复条目合并”,合并完全合乎要求;四、我没有以共识为名作出举动,反而@User:Kethyga共识为名作出非共识的举动。--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2日 (一) 13:37 (UTC)[回复]
这种程度的争议话题,我认为取得共识至少应该经过一轮投票(虽然投票不能代替讨论),而不是靠无人回应强行认为达成共识--not a User:不慎言行非法师魔女—I am an ugly duckling. 2022年9月12日 (一) 18:42 (UTC)[回复]
那就要修改WP:合并请求,尤其是加粗文字请记得至该条目之讨论页发起合并建议,勿在此页面进行任何讨论。--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3日 (二) 00:45 (UTC)[回复]
习李体制应该是习近平为主李克强为辅的体制,而习近平体制则是习近平本人定于一尊的体制,怎么可以合并?--🎋🍣 2022年9月15日 (四) 02:05 (UTC)[回复]
(?)疑问:“习近平体制”一词是否存在有效介绍?Fire Ice 2022年9月15日 (四) 06:44 (UTC)[回复]
个人以为习近平体制是可以统括习李体制和习近平核心体制的总称,只要以习近平为党首就能使用。而定于一尊是相较于核心更上一层楼的说法,相较于习近平体制更是上了两层楼。--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5日 (四) 10:39 (UTC)[回复]
有如安倍政权、拜登政府、卓慧思内阁等,并不定于一尊。--神秘悟饭 2022年9月15日 (四) 10:49 (UTC)[回复]
(?)疑问:“习李体制”一词是否存在有效介绍?Fire Ice 2022年9月15日 (四) 06:42 (UTC)[回复]

提议重新整理条目“习李体制”

个人提议将“习李体制”条目重整为“习李体制”“新习李体制”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并将该页面依照“胡温体制”进行清理及重新整理。关于将“习李体制”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合并一事,自二十大召开以来都未再有新的讨论,似达成共识,因此我已将合并模板移除,如有异议可以再行添加。

习李体制一文只讨论习近平和李克强便好,无加入李强之必要,目前我尚未发现有将李强为国务院总理的班子称为习李体制的延续的说法。即便如此,也应将其更名为“习李李体制”,以示习近平任内历经两揆。但由于目前已不存在江李朱体制一条目,因此这一设想似不妥。若共识为此条目讨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李克强和李强为总理为主,则确实应将该条目并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而由于目前李强已成为总理,故个人认为如有另起一个条目讨论习近平与李强关系的条目,应拆分出一新的条目,名为“新习李体制”,以该名称命名的原因是目前媒体似常称呼其为另一个“习李体制”或新的“习李体制”。

但个人认为习李体制条目仍有存在的必要,并应参考“胡温体制”将条目中未涉及李克强而只涉及习近平为总书记期间的政策重整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条目之中。某某体制这一说法本身就是党政分离期间留下的说法,虽然关于习李体制,早在李克强仍担任总理期间就有关于该说法是否仍具效用的争议,但由于习李体制一词通常指由习近平和李克强组成的体制(而非习近平与李强),该条目仍可保留,其原因在于李克强担任总理前期,在中国政治仍处于党政分离的状态期间,“习李体制”一词仍具有现实意义,而其总理任期后期随着习李矛盾不断激化,本页面可囊括“习李矛盾”,用于阐释意为“习李两人共同领导”的习李体制本身的历史及其变化。

在编辑该条目时,我并未对 Infobox 中新添加的李强是否属于习李体制的一部分、以及习李体制的结束与否进行更改及明确的论断,以期将其作为一个悬而未决问题的留待讨论,谋求共识。若有任何看法,请共同讨论。--棚客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23:21 (UTC)[回复]

(!)意见:关于此前的合并提案,我的看法:此前的讨论则大多是在李克强仍担任政治局常委期间进行的,而至少目前李克强卸任退休,习李体制至少已经结束,成为历史事件。关于李强,则不能认为其名字与李克强接近就能将他也纳入这个范围,即使硬要说李强也是习李体制,也应该如上所述,将该页面改为习李李体制,但这里我仍认为有拆分条目的必要,因为习李李体制这个词就和中央第五代领导集体没什么区别了。棚客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23:36 (UTC)[回复]
(!)回应:根据可验证的引用资料,如“新时代”习李体制来临 中共20届二中全会26日举行(或这儿),习近平-李强时代属于“新时代”的习李体制,“新时代”(资料中原文就有引号)显然是在修饰习李体制这个词,所以当然属于习李体制的一部分。而本“习李体制”条目是在解释“习李体制”这个概念,当然要包含“新时代”的习李体制这一重要部分。总之这决不是仅仅是"认为其名字与李克强接近就能将他也纳入这个范围"的原创研究,而是可验证资料,至少决不能声称习李体制已结束(毕竟只不过走向“新时代”罢了,且两者间并无间隙而是其实有密切联系)。其它如“李强首秀无金句,习李面临挑战”将习近平-李强体制称为新的“习李体制”(注意习李体制是一个词在原文中加上引号,而新的只是修饰习李体制),是相对之前的旧的"习李体制"而言的,两者都是习李体制的一部分。不同意另建“新习李体制”条目,除非将习近平-李克强体制改名为“旧习李体制”。感觉无此必要,毕竟两者间有紧密联系而不是相互分离的概念,被媒体归为习李体制的框架内。另外没有查到所谓“习李李体制”一说(此名词显然属于自创),不能自己新造词汇作为条目名。--2607:FEA8:63A0:9790:2878:EACA:A8DB:5832留言2023年3月24日 (五) 01:09 (UTC)[回复]
习李李体制一词确是根据已不存在的“江李朱体制”条目的原创,但江李朱体制这个词本身也极鲜用。
对于另建“新习李体制”条目,我本身也对此不太赞同,因为我发起这个话题的本意是想借助讨论来厘清该条目中具体应该有什么内容,以及他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或者习体制、习近平政权,只要意义相似各种称呼皆可)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关于引号的修饰问题,我想也可以解释为是习李体制这个概念本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那么既然如此,我想主要留待讨论的问题就在于习李体制一词本身的定义了。也可以将习李体制在这个条目中作为一种概念来解释,然后将只涉及习近平的部分归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由于本身来说目前关于李强总理的报道都多处于时事阶段,因此如果对目前条目之中的内容没有异议,我觉得将这个提议先搁置一段时间留待观察也可。--棚客留言2023年3月24日 (五) 12:46 (UTC)[回复]
我同意“习李体制”到目前为止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个相对模糊的概念,未必能一句话给出非常明确且概括所有资料的定义。虽然网上有不少资料都会将二十大以后的部分包含在习李体制的框架中,但是能感觉“习李体制”一词确实有较为狭义的用法,像是仅包含李克强执政初期(比如聿文视界:“旧习李”远去,“新习李”登场一文就称“仅仅三年...习核心崛起,李就边缘化,“习李体制”不能再叫了,此后七年,一直被习压制着”)或仅包含李克强卸任前等。当作为一个概念来介绍“习李体制”一词时,我觉得这些用法均可以适当提及,而且我同意很多只涉及习近平的部分可以归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毕竟这时本条目的重点是对于“习李体制”这个概念本身的解说。这样两个条目大概会有更为明确的分工。不过话说回来,习近平是从2016年才成为“核心”的,所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并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代中央领导集体(此条目目前为重定向)完全重合,前者只是后者的子集罢了。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本身其实也是个政治术语,要说的话把它当作概念来介绍其实也未尝不可。就像已有的刘少奇一类骗子等条目那样,虽然“刘少奇一类骗子”显然是指林彪等人,但是条目介绍的重点并不是林彪而是“刘少奇一类骗子”这个概念或政治术语本身。这些也可以作为参考。--2607:FEA8:63A0:9790:D00A:E7DA:5DFD:B023留言2023年3月24日 (五) 21:30 (UTC)[回复]
(+)赞成您的看法。希望能获得更多讨论。棚客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02:09 (UTC)[回复]
(!)意见:同时习李体制与其他的同类“政治术语”条目相比,在内容上显然有更大的容纳空间。可以参考胡温体制的既有架构,但同时着眼于“习李体制”作为一个术语在用法上与“胡温体制”之间的微妙区别更有必要。在其内容上,我觉得大概可以分为释义、用法、与上述胡温体制类似的结构以及历史演变。棚客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02:17 (UTC)[回复]
(+)赞成以上意见。虽然“胡温体制”与“习李体制”肯定有雷同之处,特别是在初期(2016年前),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演变(到目前为止已经至少有两次较大的演变),使得两者的区别更为明显。这些历史演变都可以在条目中进行解释。与此同时,右方的Infobox中也可以展示早期(十八大后)的“习李”到近期(二十大后)的“习李”之变迁,这样能更生动地体现出这种演变过程。—2607:FEA8:63A0:9790:F4FA:9540:A9D1:4379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02:30 (UTC)[回复]
(!)意见关于最近移动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内容,显然有相当部分是2016年习近平成为“核心”前发生的,这些内容似乎不应该直接移动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条目中,否则似乎文不对题,无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条目的重点是这段时期的党中央本身还是作为政治术语进行介绍(即使作为背景介绍也要做重大精简,毕竟该条目的重点不是这些内容)。这些内容留在习李体制条目中反倒可以。--2607:FEA8:63A0:9790:51C1:C33F:7D38:3AC9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21:14 (UTC)[回复]
同时,条目确实不应回避习李体制原指习近平和李克强执政初期两人共同执政的政治体制,仿照之前的胡温体制中的胡温两人共同执政。后来的历史发展导致该词词义发生演变,其概念渐渐扩大到整个李克强执政时期(虽然不是所有资料都使用了扩大后的涵义)。之后再扩大到李强执政时期也很正常(虽然亦不是所有资料都使用了扩大后的涵义)。总之这些均在条目中进行解释即可。—2607:FEA8:63A0:9790:CC29:87D2:9EA:83FB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22:47 (UTC)[回复]
要靠原创研究分析内容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Fire Ice 2023年3月24日 (五) 03:45 (UTC)[回复]
我觉得将“习李体制”一词本身作为一种概念进行介绍大概会有所帮助。--2607:FEA8:63A0:9790:D00A:E7DA:5DFD:B023留言2023年3月24日 (五) 21:0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