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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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堅合眾國副總統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現任
賀錦麗

2021年1月20日就任
副總統辦公室英語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國參議院
尊稱副總統女士(非正式)
尊敬的(正式)
議長女士(參議院內)
閣下(國際往來)
地位聯邦政府行政分支位階第二長官
所屬內閣
國家安全會議
國家航天委員會
國家經濟委員會
官邸天文台環路一號
機關所在地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任命者
  • 選舉人團
  • 總統選舉中所有副總統候選人均未能獲得過半數選舉人票時,由參議院選出副總統
  • 總統在任而副總統空缺時,副總統由總統提名、參議院確認產生
任期4年1屆,無連任限制
設立法源美國憲法
首任約翰·亞當斯[1]
設立1789年3月4日,​235年前​(1789-03-04[2][3]
後繼職位第一順位[4]
薪資年薪230,700美元
網站美國白宮副總統資料頁(英文)

美利堅合眾國副總統(英語: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非正式簡稱:VP / VPOTUS)是美國聯邦政府行政分支中位階第二高的官員,僅次於美國總統;同時在美國總統繼任順序中排列第一。副總統也以參議院議長的身份參與聯邦立法機關的運作,以此身份主持(或委託某位參議員主持)參議院相關會議。大多數情況下副總統不會在參議院中投票,除非需要打破票數持平英語Casting vote。副總統還負責主持國會聯席會議[5]。美國現任(第49任)的副總統為民主黨賀錦麗,於2021年1月20日上任,其搭檔的總統為同黨的喬·拜登

美國副總統與美國總統一同通過間接選舉產生,他們都由美國人民選舉的選舉人團進行投票產生;他們的任期均為四年。[5]196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第2節建立了副總統的繼任機制,如果副總統職位出現空缺,總統可提名繼任人填補(但需美國國會兩院確認)。而此前,無論是副總統接任總統,或副總統去世、辭職,副總統職位於任內不會作出填補。[4]

美國副總統也是國家安全會議的法定成員,同時也是史密森尼學會評議董事會的成員。[5]副總統辦公室英語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負責協助和統籌副總統的相關職能。該辦公室自1787年制憲會議成立以來,副總統職位的作用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特別是在過去的100年裡,副總統職位已經發展成集國內和國外政治政策的權力職位,現在更被廣泛視為總統行政部門的一個組成部分。隨著副總統職權在行政分支的擴大;它在立法分支的職權則相應地縮小,例如副總統已經很少主持參議院會議。[6]

美國憲法》並沒有明確將美國副總統職位分配到任何一個分支,以致於政治學者就副總統辦公室歸屬哪個政府部門產生分歧:歸屬行政分支、歸屬立法分支、兩個分支都歸屬、還是兩個分支都不歸屬。[6][7]副總統歸屬於行政分支(幾乎完全與立法部門隔離)的現代觀點之所以產生,是由於總統與國會將相當大的行政權力分配給了副總統。[6][8]

職位起源

在1787年的制憲會議上,大家並沒有討論是否要設立一個「副總統」的職位。直到會議接近尾聲時,一個由11人組成的「剩餘事務委員會」提出了一個選舉首席行政官(總統)的方案。[9]代表們先前已經考慮過有關參議員議長的遴選,決定「參議院應該選舉自己的議長」,並且同意將該官員指定為行政分支的直接繼任者。他們還考慮了行政分支的選舉方式,但是並未就此達成共識。不過這一切在1787年9月4日發生了改變,委員會建議由選舉人團來選舉美國行政分支的首席行政長官,而每個州的選舉人團人數等於該州眾議員和參議員人數的總和。[6][10]

擬議的總統選舉過程要求每個州選舉各州的選舉人團,選舉人團成員將酌情選擇他們個人認為最合格的候選人。

任職條件

根據美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的相關規定,「無資格擔任總統的人,也無資格擔任合眾國副總統」。因此,擔任美國副總統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出生時即為美國公民,或者是在合眾國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
  • 年滿35周歲
  • 美國居住不少於14年

但與「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的規定不同的是,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沒有限制副總統的連任次數。

誓詞

與美國總統就職必須宣誓的規定不同,美國憲法並無定立副總統的就職官方誓詞。

自1789年至今,出現和使用過數個誓詞版本,既是副總統的就職誓詞,也是其作為參議長代表全體參議院議員和政府官員宣誓的誓詞。較為普遍的是自1884年開始使用的誓詞版本(括號內文字均無統一規定):

I, (first name last name),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and that I will well and faithfull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n which I am about to enter. So help me God.[11]
我, XXX(副總統的姓名) ,鄭重宣誓(或「保證」) ,我將支持並捍衛合眾國憲法,抵禦內外所有的敵人;我將堅定信念並忠心不二;我願承擔此責任,絕無私心或意圖逃避;並將恪盡職守。願上帝幫助我。

憲法最初的規定和修改

根據憲法最早規定,得到第二多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當選副總統。但是制定憲法時並無考慮到政黨組成,因此,1800年就出現了總統和副總統來自不同政黨的局面。結果,美國於1804年6月通過憲法第12條修正案,將選舉人團的總統及副總統選舉分開。

另外,憲法第25條修正案獲通過前,如果副總統(因為繼任總統職位、去世或辭職)離任,空缺不會於任內填補。根據第25條修正案,如果副總統職位出缺,總統可提名填補人選,但需要得到參議院確認。

選舉

美國副總統是在美國總統選舉中與總統候選人一起搭檔參選的,所以某總統參選人當選後,一起搭檔的副總統參選人就隨之也當選。

一般來說,總統候選人都會找一些來自黨內不同派系的人士(例如來自國家不同地區、或持有不同政見等等)來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因而可提高參選團隊的代表性。

職責

處理國政

現代副總統職位具有重要權力,被廣泛視為行政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現代的副總統都是總統重要的執政夥伴、顧問和代表總統出席重要場合。副總統還是國家安全會議的法定成員,因此在國安事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參議院議長

根據美國憲法,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英語: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Senate)。但是副總統在美國參議院內只管理規程事務,而不能提出議案或參與辯論。而且副總統只能於參議院表決中支持和反對票數相同時才可投下關鍵性的一票。

另一方面,副總統亦須於總統大選中主持選舉人團的選票點算。2001年,兼任副總統及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阿爾·戈爾宣布自己於總統選舉中落敗。2021年,兼任副總統及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的邁克·彭斯宣布自己於總統選舉落敗。

2017年2月7日,副總統邁克·彭斯因參院表決教育部長人事案,結果同意與反對各為50票,最終靠彭斯的一票打破平手僵局,讓爭議極高的富商貝琪·德沃斯成為教育部長。這是美國國會史上首次在行使內閣提名同意權時由副總統出面使用參議院議長職權投票。

繼任美國總統

美國副總統是總統的第一繼任人選,一旦總統於任內死亡、辭職或被撤職,副總統會立刻繼任。所以,副總統經常被指與總統「只有一個心跳的距離」。副總統繼任總統的先例於1841年由約翰·泰勒成立,並於196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25條修正案列明。

美國歷史上共有8位副總統因總統死於任內而繼任,只有傑拉德·福特是因為總統理察·尼克森辭職而繼任。因為沒有總統被撤職(理查·尼克森是自己辭職的),所以沒有副總統因總統撤職而繼位。

紀錄

歷任美國副總統

任次 姓名 肖像 任期 政黨 總統
1 約翰·亞當斯 John Adams 1789年4月21日1 1797年3月4日 聯邦黨 喬治·華盛頓
2 湯瑪斯·傑佛遜 Thomas Jefferson 1797年3月4日 1801年3月4日 民主共和黨 約翰·亞當斯
3 阿龍·伯爾 Aaron Burr 1801年3月4日 1805年3月3日 湯馬斯·傑弗遜
4 喬治·柯林頓 George Clinton 1805年3月3日 1812年4月20日2 湯馬斯·傑弗遜、詹姆士·麥迪遜
缺任 1812年4月20日 1813年3月4日 詹姆士·麥迪遜
5 埃爾布里奇·格里 Elbridge Gerry 1813年3月4日 1814年11月23日2 民主共和黨
缺任 1814年11月23日 1817年3月4日
6 丹尼爾·D·湯普金斯 Daniel Tompkins 1817年3月4日 1825年3月4日 民主共和黨 詹姆士·門羅
7 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 John C. Calhoun 1825年3月4日 1832年12月28日3 約翰·昆西·亞當斯安德魯·傑克森
缺任 1832年12月28日 1833年3月4日 安德魯·傑克森
8 馬丁·范布倫 Martin Van Buren 1833年3月4日 1837年3月4日 民主黨
9 理查·門特·詹森 Richard Mentor Johnson 1837年3月4日 1841年3月4日 馬丁·范布倫
10 約翰·泰勒 John Tyler 1841年3月4日 1841年4月4日4 輝格黨 威廉·亨利·哈里遜
缺任 1841年4月4日 1845年3月4日 約翰·泰勒
11 喬治·M·達拉斯 George M. Dallas 1845年3月4日 1849年3月4日 民主黨 詹姆士·諾克斯·波爾克
12 米勒德·菲爾莫爾 Millard Fillmore 1849年3月5日 1850年7月9日4 輝格黨 扎卡里·泰勒
缺任 1850年7月9日 1853年3月24日 米勒德·菲爾莫爾
13 威廉·魯福斯·金 William R. King 1853年3月24日 1853年4月18日2 民主黨 富蘭克林·皮爾斯
缺任 1853年4月18日 1857年3月4日
14 約翰·C·布雷肯里奇 John C. Breckinridge 1857年3月4日 1861年3月4日 民主黨 詹姆士·布坎南
15 漢尼巴爾·哈姆林 Hannibal Hamlin 1861年3月4日 1865年3月4日 共和黨 亞伯拉罕·林肯
16 安德魯·詹森 Andrew Johnson 1865年3月4日 1865年4月15日4 民主黨
缺任 1865年4月15日 1869年3月4日 安德魯·詹森
17 斯凱勒·科爾法克斯 Schuyler Colfax 1869年3月4日 1873年3月3日 共和黨 尤利西斯·辛普森·格蘭特
18 亨利·威爾遜 Henry Wilson 1873年3月4日 1875年11月22日2
缺任 1875年11月22日 1877年3月4日
19 威廉·A·惠勒 William A. Wheeler 1877年3月4日 1881年3月4日 共和黨 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20 切斯特·艾倫·亞瑟 Chester A. Arthur 1881年3月4日 1881年9月19日4 詹姆士·艾布拉姆·加菲爾
缺任 1881年9月19日 1885年3月4日 切斯特·艾倫·亞瑟
21 湯瑪斯·A·亨德里克斯 Thomas Hendricks 1885年3月4日 1885年11月25日2 民主黨 格羅弗·克里夫蘭
缺任 1885年11月25日 1889年3月4日
22 列維·P·莫頓 Levi Morton 1889年3月4日 1893年3月4日 共和黨 班傑明·哈里遜
23 阿德萊·史蒂文森一世 Adlai E. Stevenson 1893年3月4日 1897年3月4日 民主黨 格羅弗·克里夫蘭
24 加勒特·霍巴特 Garret Hobart 1897年3月4日 1899年11月21日2 共和黨 威廉·麥金萊
缺任 1899年11月21日 1901年3月4日
25 狄奧多·羅斯福 Theodore Roosevelt 1901年3月4日 1901年9月14日4 共和黨
缺任 1901年9月14日 1905年3月4日 狄奧多·羅斯福
26 查爾斯·W·費爾班克斯 Charles W. Fairbanks 1905年3月4日 1909年3月4日 共和黨
27 詹姆士·S·舍曼 James S. Sherman 1909年3月4日 1912年10月30日2 威廉·霍華德·塔虎脫
缺任 1912年10月30日 1913年3月4日
28 湯瑪斯·R·馬紹爾 Thomas R. Marshall 1913年3月4日 1921年3月4日 民主黨 伍德羅·威爾遜
29 卡爾文·柯立芝 Calvin Coolidge 1921年3月4日 1923年8月2日4 共和黨 沃倫·加梅利爾·哈定
缺任 1923年8月2日 1925年3月4日 卡爾文·柯立芝
30 查爾斯·蓋茲·道威斯 Charles G. Dawes 1925年3月4日 1929年3月4日 共和黨
31 查爾斯·柯蒂斯 Charles Curtis 1929年3月4日 1933年3月4日 赫伯特·胡佛
32 約翰·南斯·加納 John Nance Garner 1933年3月4日 1941年1月20日 民主黨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
33 亨利·阿加德·華萊士 Henry A. Wallace 1941年1月20日 1945年1月20日
34 哈瑞·S·杜魯門 Harry S. Truman 1945年1月20日 1945年4月12日4
缺任 1945年4月12日 1949年1月20日 哈瑞·S·杜魯門
35 阿爾賓·W·巴克利 Alben Barkley 1949年1月20日 1953年1月20日 民主黨
36 理察·尼克森 Richard Nixon 1953年1月20日 1961年1月20日 共和黨 德懷特·大衛·艾森豪
37 林登·詹森 Lyndon B. Johnson 1961年1月20日 1963年11月22日4 民主黨 約翰·甘迺迪
缺任 1963年11月22日 1965年1月20日 林登·詹森
38 休伯特·漢弗萊 Hubert H. Humphrey 1965年1月20日 1969年1月20日 民主黨
39 斯皮羅·阿格紐 Spiro T. Agnew 1969年1月20日 1973年10月10日3 共和黨 理查·尼克森
缺任 1973年10月10日 1973年12月6日
40 傑拉德·福特 Gerald Ford 1973年12月6日5 1974年8月9日4 共和黨
缺任 1974年8月9日 1974年12月19日 傑拉德·福特
41 納爾遜·洛克菲勒 Nelson Rockfeller 1974年12月19日5 1977年1月20日 共和黨
42 華特·孟岱爾 Walter Mondale 1977年1月20日 1981年1月20日 民主黨 吉米·卡特
43 喬治·赫伯特·沃克·布希 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 1981年1月20日 1989年1月20日 共和黨 隆納·雷根
44 丹·奎爾 Dan Quayle 1989年1月20日 1993年1月20日 喬治·赫伯特·華克·布希
45 阿爾·戈爾 Al Gore 1993年1月20日 2001年1月20日 民主黨 比爾·柯林頓
46 迪克·錢尼 "Dick" Cheney 2001年1月20日 2009年1月20日 共和黨 喬治·沃克·布希
47 喬·拜登 Joe Biden 2009年1月20日 2017年1月20日 民主黨 巴拉克·歐巴馬
48 邁克·彭斯 Mike Pence 2017年1月20日 2021年1月20日 共和黨 唐納·川普
49 賀錦麗 Kamala Harris 2021年1月20日 現任 民主黨 喬·拜登
  • 由於美國副總統一職於1967年獲通過的憲法第25條修正案之前沒有填補的機制,所以職位只會於下屆大選時才會填補。副總統職位於憲法第25條修正案通過前出現了16次空缺。副總統職位於憲法第25條修正案通過後,因為獲提名的繼任人需要等候國會確認,出現了兩次空缺。

注釋:

1 作為副總統,亞當斯比當選總統喬治·華盛頓提前抵達紐約市(當時為美國首都),並在總統宣誓就職前9天宣誓就任美利堅合眾國副總統。
2 在任期內去世。
3 在任期內辭職。
4 因前任總統去世或辭職而以副總統身份繼任總統。
5 依據美國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接任美國副總統。

在世的前任副總統

截至2024年3月,在世的前任美國副總統有5位,分別是(依據任期排名):

姓名 任期 出生日期
丹·奎爾 1989年-1993年 (1947-02-04) 1947年2月4日77歲)
阿爾·戈爾

1993年-2001年

(1948-03-31) 1948年3月31日75歲)
迪克·錢尼 2001年-2009年 (1941-01-30) 1941年1月30日83歲)
喬·拜登 2009年-2017年 (1942-11-20) 1942年11月20日81歲)
邁克·彭斯 2017年-2021年 (1959-06-07) 1959年6月7日64歲)

最近去世的一位前任美國副總統是華特·孟岱爾(任期:1977年-1981年),於2021年4月19日去世,享壽93歲。

參見

參考資料

  1. ^ Page Smith. John Adams: 1784-1826, Volume 2. ACLS History E-Book Project. 2008: 744 [2019-07-26]. ISBN 978159740349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2. ^ Pauline Maier. Ratification: The People Debate the Constitution, 1787-1788. Simon and Schuster. 2011-06-07: 433 [2019-07-26]. ISBN 978068486855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3. ^ March 4: A forgotten huge day in American history. 國家憲法中心.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4). 
  4. ^ 4.0 4.1 Clause VI - U.S. Constitution. 康乃爾大學法律資訊中心英語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9). 
  5. ^ 5.0 5.1 5.2 Vice President. USLegal, Inc.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5). 
  6. ^ 6.0 6.1 6.2 6.3 Todd Garvey. William & Mary Bill. A Constitutional Anomaly: Safeguarding Confidential National Security Information Within the Enigma That Is the American Vice Presidency. Rights Journal: 565-605. [2019-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8). 
  7. ^ Roy E. Brownell II. A Constitutional Chameleon: The Vice President's Place within the American System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Part I: Text, Structure, Views of the Framers and the Courts (PDF). Kansas Journal of Law and Public Policy. 2014: 1–77 [2019-07-27].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12-30). 
  8. ^ Joel K. Goldstein. The new constitutional vice presidency.. Wake Forest Law Review. 1995, 30: 505 [201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7). 
  9. ^ Establishing the Electoral College and the Presidency. Teaching American History. [2019-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10. ^ Richard Albert. The Evolving Vice Presidency. Temple Law Review. 2005-01, 78 (4): 811–896 [2019-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1). 
  11. ^ Oath of Office. senate.gov. Washington, D.C.: Secretary of the Senate. [July 30, 2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July 28, 2018).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美國總統繼任順序
前任者:
第一 繼任者:
美國眾議院議長
麥克·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