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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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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厚總(1904年—1952年8月),一說其名為劉厚忠劉候忠湖南省耒阳县曾家冲人,當地劉姓是大姓氏。劉出身貧農,文化水平低,1926年參加「打土豪殺地主」,當游擊隊出身,人稱「總老爺」、「大殺星」下凡、「山大王」等。後为新四军副軍長項英副官

1941年3月14日在皖南事变后的突围途中,于地泾县蜜蜂洞将项英及周子昆等共事同志槍殺,掳得法幣二万四千余元、金表一只、钢表一只、手枪三把、赤金捌两五钱、自来水笔三枝(其中有一枝金笔是斯大林赠送给项英的)。劉厚總殺害以上同志多人,投靠國民黨,向國軍索要獎金,獲發2,500万元,計劃回鄉,之後下落不明。[1]

对于刘厚总的结局,有多种说法[2]。刘下山投敌后,后被关押在重庆,1948年被释放,他潜回江西省新余县,1952年7月被曾任周子昆警卫员的新余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宜蕃发现并逮捕,同年8月,在江西南昌枪决[3][4]。黄宜蕃因此被江西省公安厅记二等功[4]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中共《党史研究资料》1981年第3期: 「山大王」劉厚總. [2007-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6). 
  2. ^ 《追踪枪杀项英的凶手刘厚总的下落》, 《铁军·纪实》 (第2期) (中国新四军研究会), 2013年, (第2期): 47–50 [2014-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8) 
  3. ^ 穿越时空的正义之光. 解放军报. 2011年6月23日 [2019-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4. ^ 4.0 4.1 刘晓农著《红土撷珍》第98页

来源

  1. 「旌德縣縣長」李協昆向國民黨「安徽省政府皖南行署主任」黃紹耿呈報,劉厚總供稱槍殺項英一案的辦理經過(1941年5月12日)
  2. 黃紹耿令「涇縣縣長」田易疇徹查劉厚總案,並詳細具報的電文(1941年10月28日)
  3. 《宣報》「皖南行署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所辦:第875號副刊《皖南綏聲》所載劉厚總:「我為什麼打死項英、周子昆」(1942年7月10日)
  4. 劉厚總給蔣介石的報告(194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