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直隸州吏目為台東正式設直隸州之後的台東地區的地方官名稱,為台灣清治時期此階段的台東直隸州知州屬官,兼任卑南撫墾委員(一稱局長),官秩從九品,始設置於1890年,上受直隸州知州制約。台灣民主國時似提升為台東直隸州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