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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直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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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嘉定州 (明朝)

嘉定州明朝清朝設置的直隸州

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改元朝嘉定府路嘉定府。仍直領龍遊縣附郭縣)、夾江縣峨眉縣犍為縣4縣和眉州(領彭山縣青神縣)、邛州(領大邑縣)。洪武六年十二月增置榮州丹棱縣蒲江縣威遠縣。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府為直隸州,同時省去附郭的龍遊縣,眉、邛、榮三州降為縣。與彭山縣、青神縣、大邑縣一起隸於嘉定州。此時嘉定州共領12縣。洪武十年五月彭山縣、青神縣、大邑縣、丹棱縣、威遠縣同時被廢除,十二年十一月又復置五縣,彭山、青神、丹棱3縣改隸新設的眉州

成化十八年增設洪雅縣;十九年二月大邑縣、蒲江縣改屬由邛縣設置的邛州。此後,嘉定州下餘6縣。嘉定府、州、龍遊縣治在今四川樂山市[1]清朝康熙十二年(1673年),另说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2],升为嘉定府,以其地置樂山縣

参考文献

  1. ^ 郭紅,靳潤成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明代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08.第115-116頁
  2. ^ 乐山老县名考(十)乐山县. 三江都市报多媒体报刊. 2013年5月18日 [2015-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9) (简体中文).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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