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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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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折色制

折色法始於明朝中葉,鹽商可直接用白銀鹽引,與開中法並行雙軌制,正鹽開中輸邊,餘鹽納銀解部。

明初實行開中法,以方便邊境開發,效果良好。明朝中葉以後由於弊端太多,弘治五年户部尚书葉淇改行折色法,商人向盐运司交纳一定的银两,便可直接以盐引事食盐贸易。自實行折色法之後,徽商大肆进入两淮业盐[1],“山陕富民多为中盐徙居,边塞空虚”[2]隆庆年间,“人聚都下者,已以千万计”[3]

注釋

  1. ^ 嘉庆江都县续志》卷12《杂记下》:“明中盐法行,之商麇至。三原之梁,山西之阎、李,科第历二百余年。至于河津兰州之刘,襄陵之乔、高,泾阳之张、郭,西安之申,临潼之张,兼籍故土,实皆居,往往父子兄弟分属两地。……此外如之程、汪、方、吴诸大姓,累世居扬而终贯本籍者,尤不可胜数。”
  2. ^ 胡世宁:《备边十策疏》,《明经世文编》卷136
  3. ^ 許承堯:《歙事閑譚

參考書目

  • 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