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縣 (雍正)
(重定向自清溪縣 (四川))
歷史沿革
- 古西夷莋都侯國。
- 西漢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定西夷,以莋都為沈黎郡,兼置旄牛縣,天漢四年(前97年)省沈黎郡,以旄牛縣屬蜀郡,為西部都尉治。
- 東漢屬屬國都尉。
- 蜀漢屬漢嘉郡。
- 晉代因之,永嘉之亂後李雄據蜀,復置沈黎郡。穆帝永和中蜀平,郡廢。
- 劉宋復置沈黎郡。
- 蕭齊曰沈黎獠郡。
- 後周開越雋,置黎州,尋廢。
- 隋代開皇中置沈黎縣,仁壽末兼置登州,大業初州廢,分置漢源縣,以縣屬臨邛郡,後沈黎縣廢。
- 唐代武德元年(618年)於漢源縣復置登州,九年(626年)州廢,還屬雅州。貞觀二年(628年)以縣屬隽州,永徽五年(654年)還屬雅州,大足元年(701年)始以縣置黎州,神龍三年(707年)州廢,開元四年(716年)復置,天寶初改洪源郡,乾元初復曰黎州,領羈縻五十五州,屬劍南道。
- 五代屬蜀。
- 宋代曰黎州漢源郡,仍領羈縻五十四州,屬成都路。
- 元代曰黎州,屬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
- 明代洪武八年(1375年),以州治漢源縣省入,改為黎州長官司,十一年(1378年)升黎州安撫司,屬四川承宣布政使司,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降為千戶所,直隸四川都司。
- 清代初改曰黎大所,雍正八年(1730年)改為清溪縣,屬雅州府[1]。
- 民國改名漢源縣。
註釋
- ^ 《清史稿》卷六十九 志四十四/地理十六/四川/雅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