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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 (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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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哲学中,范畴原文中的Categorie或现代标准德语中的Kategorie)是知性(Verstand)的纯粹概念。 康德列举了十二个范畴。[1]

范畴是一般对象在被经验之前(先验)的表象特征,是对事物做归类的属性依据。与亚里士多德类似,康德用“范畴”来指代“知性里的纯粹概念,它适用于直观的对象,并且是先验的。“ [2]

康德写道:“他们是对一般对象的概念,通过范畴,直觉被认为是判断力的逻辑功能之一。” [3]

这样的范畴(category)与平时英语中的类别(category)不同,它不是分类划分。相反,它是一般对象可能性的条件。[4]

判断表

康德认为,人类理解(德语:Verstand,希腊语:dianoia “διάνοια”,拉丁语:ratio)思考和认识物体的能力与对物体做出口头或书面判断的能力相同。他说:“我们的判断能力就等于我们的思考能力。”  判断是认为某事物具有某种品质或属性的想法。例如,“玫瑰是红的”这句话就是一个判断。康德创建了一个表格,列出了与所有一般对象相关的判断的形式。[5]

判断表
类别 判断
数量 普遍的 特别的 单数
质量 肯定 消极的 无穷
关系 分类的 假想 析取式
模态 有问题的 断言 绝对论

康德使用这个判断表作为类别表的模型。总而言之,这些十二个表格构成了康德哲学体系的建筑概念的形式结构。

类别表

类别表
类别 类别
数量 统一 复数 整体性
质量 现实 否定 局限性
关系 Inherence and Subsistence(本质与偶然) 因果关系和依赖性(原因和结果) 社区(互惠)
模态 可能/不可能 存在/不存在 必要性/偶然性

示意图

参考文献

  1. ^ 存档副本. [2022-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0). 
  2. ^ Kant, Immanuel,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A 79 (reine Verstandesbegriffe, welche a priori auf Gegenstände der Anschauung überhaupt gehen)
  3. ^ Kant, Immanuel,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B129 (Sie sind Begriffe von einem Gegenstande überhaupt, dadurch dessen Anschauung in Ansehung einer der logischen Funktionen zu Urteilen als bestimmt angesehen wird.)
  4. ^ Kant, Immanuel,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A 139
  5. ^ NG, Ka Lok. 論牟宗三對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之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