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都拉·赛甫拉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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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都拉·赛甫拉也夫(1918年1月—2002年9月4日)维吾尔族,新疆吐鲁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1]
生平
1918年1月,出生于新疆吐鲁番县的一个农民家庭。1937年8月,自苏联国立中亚大学毕业,回国后历任迪化(今乌鲁木齐)的新疆省立师范学校、伊犁中学、伊犁六中教员。1940年,参加新疆反帝会。1943年,到苏联学习。[1]
1944年10月归国,11月7日参加三区革命,历任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临时政府教育厅干部科科长,伊宁市教育局局长,东突厥斯坦革命青年团副主席、主席,伊犁地区教育局局长,察布查尔县代县长。[1]
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历任南疆宣传队队长、南疆军政委员会委员、群工部副部长,中共伊犁区党委副书记,喀什地委常委、喀什行署专员兼统战部长、法院院长。[1]
1951年2月,赛都拉·赛甫拉也夫在伊犁主持召开了“五十一个知识分子座谈会”,讨论新疆成立维吾尔斯坦共和国的问题。1951年3月,赛都拉·赛甫拉也夫和列斯肯在乌鲁木齐受到王震严厉斥责。[2]
1954年8月起,历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56年7月,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1957年,任哈密行署副专员。[1]
1979年8月后,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
他曾当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1]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
2002年9月4日,赛都拉·赛甫拉也夫在乌鲁木齐病逝,享年84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