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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修 (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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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陈伯昂

陳脩(1321年—1371年),字伯昂江西上饒人,明朝初年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尚書

生平

陳脩早年跟隨朱元璋平定浙東,后擔任執法官吏。其援引立法,悉數整改元朝後期留下的弊政。后升任兵部郎中,后升任濟南府知府,當時戰亂剛結束,人丁稀少,且多為屯田練兵。其治理有方,兵民相安,流放的人組建恢復職業。明太祖亦嘉獎其功勳[1]。洪武四年,擔任吏部尚書,后死於任上[2]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38):“陳修,字伯昂,上饒人。從太祖平浙東,授理官。援引律令,悉本寬厚,盡改元季弊政。擢兵部郎中,遷濟南知府。時亂後,比戶彫殘,且多衛將練兵屯田其間。修撫治有方,兵民相安,流亡複業。帝嘉之。”
  2. ^ 明史》(卷138):“洪武四年拜吏部尚書。六部之設,始自洪武元年。鎮江滕毅首長吏部,佐省台裁定銓除考課諸法略具。至是修與侍郎李仁詳考舊典,參以時宜,按地沖僻,為設官煩簡。凡庶司黜陟及課功核實之法,皆精心籌畫,銓法秩然。未幾,卒官。其後部制屢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