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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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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谪秦始皇以及漢武帝時朝廷征发徭役、兵役时首先征发的七类人[1],他们分別是有罪的官吏、逃亡的罪犯、贅婿、有「市籍」(商賈戶籍)的商人、曾经有「市籍」者、父母曾经有「市籍」者、祖父母曾经有「市籍」者。秦始皇於前214年派人戍守嶺南以及汉武帝匈奴大宛的战争以及前97年漢武帝派人戍守朔方時都是率先征用這類人。[2][3][4]

參考資料

  1. ^ 栗劲,李放主编,中华实用法学大辞典,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09,第28页
  2. ^ 陈瑞云主编,大学历史词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05,第26页
  3. ^ 傅立民,贺名仑主编,中国商业文化大辞典,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01,第594页
  4. ^ 李伟民编著,法学辞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08,第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