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间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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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间楼
歙县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歙县桂林镇
时代

七间楼又名“恩褒双节”门坊,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东郊桂林镇江村,已列为歙县文物保护单位[1]

七间楼是一座节孝坊,建于明崇祯六年(1633年),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重修。上题“旌表故民江岩龙妻方氏暨万氏”, “恩褒双节”,“大明崇祯六年岁在癸酉三月吉立”。该坊旌表商人江岩龙妻方氏和妾万氏在丈夫客死湖北后双双守节,养育万氏遗腹子江应全长大[2]。江应全后为光禄寺署丞,独资建上路街节烈祠,本人又作为孝子受表彰建孝子牌坊,已不存[3]

七间楼砖雕门楼为四柱五楼式,枋梁柱、枋上有彩绘图案雕刻,极为精细。内部为二进三开间,二层楼。

参考

  1. ^ 黄山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2019-01-15 [2021-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2. ^ 民国《歙县志·人物志·列女》卷十一:江岩龙妻方氏。姑患痈(方)氏亲为吮,濯患以瘳。方不宜子,为夫置媵万氏。夫游楚而死,时方年三十,万氏年二十六,念万有遗娠。忍死以俟阅月,果举子应全,同励志抚育。有司旌之,应全以孝子旌表。
  3. ^ 民国《《歙县志·人物志·孝友》卷八:江应全,字左衡,江村人。父早殁,母万氏遗腹生。家贫事两孀母,极孝,遇父忌日辄悲啼旬日。嫡母方氏疾,与妻杨氏同割股。居丧哀毁,庐墓不返,芝生墓侧。崇祯时建坊旌表。生平多义举,尝独建合郡节烈祠。以光禄寺署丞卒于家,年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