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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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啟秦始皇時右丞相,姓氏不詳。

史籍並無此人,記載於出土秦簡之中。田鳳嶺秦雍李開元等學者考證認為是楚人昌平君[1][2]周海鋒據《岳麓秦簡》及《里耶秦簡》記載「丞相啟」就任的年代否定此說。[3]

據《岳麓秦簡》、《里耶秦簡》及出土秦兵器,啟就任丞相最早在秦王政十二年(前235年)前後,[4]最晚在二十五年(前222年),[5]與他同時的左丞相為[6]隗狀[7]

注腳

  1. ^ 李開元《「十七年丞相啟狀」戈之「啟」為昌平君熊啟說》,梁安和、徐為民主編《秦漢研究》(第四輯),陝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17頁。
  2. ^ 田鳳嶺、秦雍《新發現的「丞相啟狀」戈》,《文物》1986年第3期。
  3. ^ 周海鋒《秦丞相啟非昌平君說》,《簡帛網》。
  4. ^ 《岳麓秦簡》:「十四年四月己丑以來,黔首有私挾縣官戟、刃沒及弓、弩者,亟詣吏,吏以平價買,輒予錢。……臣訢與丞相啟、執法議曰」云云。
  5. ^ 《里耶秦簡》:「廿五年二月戊午朔辛未,洞庭假守竈敢言之:洞庭縣食皆少。略地軍即歸,謁令南郡軍太守以洞庭吏卒數、軍吏卒後備警者數令治粟大府輸食,各足以卒歲便。謁報。敢言之。二月癸丑,丞相啓移南郡軍假守主」云云。
  6. ^ 《十二年丞相啟顛戈》:「十二年,丞相啟、顛造。」
  7. ^ 《十七年丞相啟狀戈》:「十七年,丞相啟、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