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洲司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外交部制发。 | |||||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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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长 | 王魯彤 | ||||
副司长 | 郑晖宇、亓菡、曹蕾 |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
机构类型 | 外交部内设职能司 |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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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洲司(英語:Department of European Affairs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1]
机构沿革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成立时,设有西欧非洲司(欧非司)。1956年6月,非洲事务划归新成立的外交部西亚非洲司(亚非司),西欧非洲司更名为西欧司。1969年1月,西欧司与美洲澳洲司(美澳司)合并为西欧美澳司(欧美司)。1972年7月,欧美司又重新分设为西欧司和美洲太平洋司(美太司)。2004年6月18日,为适应欧盟扩大的国际形势,西欧司更名为欧洲司,并扩大欧洲司的工作范围至除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和摩尔多瓦4国以外的全部欧洲国家,以及加入欧盟的塞浦路斯。[2][3][4]
工作职能
外交部欧洲司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
- 负责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
- 负责与这一地区内的国家以及欧盟的外交往来。
- 负责与这一地区内的国家相关的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
- 协调同欧洲地区国家间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
- 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本地区大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 其他相关工作。
组织结构
- 欧洲司一处
- 欧洲司二处
- 欧洲司三处
- 欧洲司四处
- 欧洲司五处
- 欧洲司六处
- 欧洲司七处
工作涉及的国家
外交部欧洲司的工作职能中“欧洲”的范围只是一个大概的区域范围,不严格依据地理上的划分方法,主要泛指中欧及其以西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联系(不一定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
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爱尔兰、爱沙尼亚、安道尔、奥地利、保加利亚、比利时、冰岛、波兰、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丹麦、德国、法国、梵蒂冈、芬兰、荷兰、黑山、捷克、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卢森堡、罗马尼亚、马耳他、北马其顿、摩纳哥、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塞尔维亚、塞浦路斯、圣马力诺、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希腊、匈牙利、意大利、英国。
地区组织和合作机制包括:欧盟、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历任司长
西欧非洲司时期
西欧司时期
欧美司时期
西欧司时期
- 王栋(1972-1974)
- 宋之光(1978-1982)
- 王本祚(1982-1983)
- 郭丰民(1983-1985)
- 梅兆荣(1985-1988)
- 姜恩柱(1988.2-1990.3)
- 杨桂荣(1990-1993)
- 宋明江(1993-1997)
- 马灿荣(1997-1999)
- 关呈远(1999-2001)
- 赵军(2001-2004)
欧洲司时期
参考文献
- ^ 欧洲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31).
- ^ 外交部将成立涉外安全事务司. 新浪新闻. 2004-06-21 [2024-05-14].
- ^ 外交部新增涉外安全事务司 西欧司更名为欧洲司. 新浪新闻. 2004-07-06 [2022-0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0).
- ^ 郭伟伟. 当代中国外交研究.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1: 152-156.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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