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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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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得水(1906年—1967年2月16日),原名于作海,曾化名于海高德胜刘二伦林德胜等。山东文登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

生平

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组织参与一一·四暴动,并之后历任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特务大队长等职。抗日战争爆发后,组织天福山起义,并历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长[1],山东胶东五支队营长、团长、胶东五旅十四团团长,胶东东海军分区副司令员兼专员,1942年7月担任胶东东海军分区司令员兼烟台、威海警备司令[2]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胶东军区人武部第一副部长[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浙江台州军分区司令员;1950年—1961年8月,担任浙江省军区后勤部副长、建筑工程处主任等职。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后,担任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安徽省第三届政协常务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67年2月15日,死于狱中,终年六十二岁[4]

参考

  1. ^ 中共文登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 文登党史资料 第2辑. 中共文登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 1986-10: 23. 
  2. ^ 文登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文登市志. 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 1996-12: 952. ISBN 7-5074-0755-1. 
  3. ^ 威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威海文史资料 第7辑 威海人物. 威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1992-11: 63. 
  4. ^ 本书编写组编. 胶东风云录.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14-06: 64–65. ISBN 978-7-209-08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