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邦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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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邦基本法

佤邦基本法》(佤语Grawng Tat Glawk ot Meung Paraog)是缅甸第二特区(佤邦)的宪制文件和其他法条组成的法律体系。它既确认了佤邦人民政府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及其与缅甸联邦共和国中央政府的关系等,也包含了《刑法》(第三章)、《毒品管制法》(第十四章)[1]等法律条文。佤邦事实上独立于缅甸,拥有自己的司法权,《佤邦基本法》是一整套法律体系。[2][3]

《佤邦基本法》于2003年12月24日通过。此前,一些刑事犯罪的量刑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

参见

参考文献

  1. ^ 勐冒县司法委地方法院举行公判大会 依法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主犯及多名涉案犯进行集中审判. 佤邦之音. 佤邦新闻局. 2017年9月10日. 
  2. ^ 鲍有祥. 鲍有祥主席在全邦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18年1月19日. 
  3. ^ 岩峰; 魏玲玲. 佤邦政府副主席赵国安4月18日记者招待会上答外媒记者问现场文字实录. 佤邦之音. 佤邦新闻局. 2019年4月25日. 
  4. ^ 傥城稻香. 《穿越佤邦》. 北京: 语文出版社. 2009: 5–6. ISBN 978-7-80241-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