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9条规定的一种刑罰。若有人在公众场合故意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以及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他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

參考資料

  1. ^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2022-12-23 [2023-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