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林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林甫(6世纪?—629年),唐朝魏州观城人,兗州刺史刘矜的孙子。

武德初年劉林甫为内史舍人,唐高祖命他专典庶事,以才干著称。与中书令萧瑀等撰定律令,劉林甫著《律议》万余言。武德七年(624年)五月奏上《武德律》十二卷 、《武德式》十四卷、《武德令》三十一卷,以五十三条附新律。武德九年(626年)七月初七,李世民任命中书舍人颜师古、刘林甫为中书侍郎,赐爵乐平县男。贞观初年,再迁吏部侍郎隋朝选拔官员,每年十一月候选者聚集京城,到次年春天结束,期限过短。刘林甫奏请四季都可选官,根据空缺随时补充。之前,尚书省下文让各州派人赴选,州府及皇帝特使常用赤色文牒直接委任官吏,此时废止。令他们都到京城尚书省候选,聚集有七千余人,刘林甫量才录用,各得其所,当时人十分称赞,比之隋朝高孝基。贞观三年(629年),劉林甫病故,临终上表荐贤,唐太宗甚为哀悼,赐绢二百五十匹。

子孙

参考文献

  • 旧唐书》卷50 经籍志
  • 《旧唐书》卷81 列传第31
  • 《旧唐书》卷125 列传第75
  • 《旧唐书》卷153 列传第103
  • 新唐书》卷45 選舉志
  • 《新唐书》卷58 艺文志
  • 《新唐书》卷71 宰相世系表
  • 《新唐书》卷106 列传第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