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外国国章损坏罪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外国国章损坏罪(日语:外国国章損壊罪がいこくこくしょうそんかいざい)是日本刑事罪行,意圖侮辱外國,而损坏、除去或污损外國之國旗國章者成立(刑法92条)。

本罪并不规管针对日之丸旗等日本国章的行为,亵渎日本国旗等国章在日本无专门刑罚[註 1],但一定情况下器物损坏罪等仍可能成立[註 2]

概説

外国国章损坏罪分类于针对国家法益之罪下的国交相关罪日语国交に関する罪之内。意圖侮辱外國,而损坏、除去或污损外國之國旗等國章者成立,法定刑日语法定刑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万日元以下罰金刑法92条1項)[1]。本罪为親告罪,无外国政府請求日语請求下无法提起公訴(刑法92条2項)。

具体案例

保護法益

包括本罪在内,关于国交相关罪的保護法益日语保護法益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说法,一说基于各類型罪所定的目的及外国政府之請求这一訴訟条件等观点,认为保護法益是国際法上的義務乃至国際法秩序下应保护的外国利益[6],另一说基于本罪所在章节为「国交相关罪」等观点,认为保護法益是日本国的对外地位乃至外交作用[7][8]

客体

外国国章损坏罪的客体为外国之国旗等国章。国章指象征国家权威的物件[9]

关于客体的范围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说法,一说认为限定于大使館等官方悬挂的国章,另一说认为亦包括在国际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由私人悬挂的国章。

行為

本罪的行為为损坏、除去、污损外国之国旗等国章。

损坏

根据判例,「损坏」是指「透过破坏或损毁国章本身的方法,如撕裂或切碎国旗等,使其象征外国威信及尊严之效用灭失或减少的行为」(大阪高昭和38年11月27日高刑集16卷8号708頁)。

除去

根据判例,「除去」是指「不损坏国章本身,而透过移动位置、遮蔽等方法,使国章在当前所在位置发挥的象征外国威信及尊严之效用灭失或减少的行为」(昭和40年4月16日刑集19卷3卷143頁)。

其中,关于遮蔽亦有认为应属「损坏」之説[10]及认为属類推解释、不应包括在内之説[11]

污损

根据判例,「污损」是指「将使人抱有嫌恶之情的事物附着或附置于国章本身,从而使国章的效用灭失或减少的行为」(大阪高判昭和38年11月27日高刑集16卷8号708頁)。

目的犯

本罪为目的犯,意圖侮辱外國方构成本罪(刑法92条1項)。

訴訟条件

本罪无外国政府之請求日语請求下无法提起公訴(刑法92条2項)。参见刑事訴訟法237条3項。

罪数

关于客体为他人所有物时,本罪与器物损坏罪的关系,多数说为想象竞合[11],亦有法条競合説[12]

脚注

  1. ^ 自由民主党议员曾于2012年5月向国会提出增加“国旗损坏罪”的刑法改正案,试图规管损坏、除去或污损日本国旗的行为,最终未成为法律。
  2. ^ 如1987年冲绳日之丸焚烧丢弃事件日语沖縄・読谷村「平和の像」破壊事件#日の丸焼き捨て事件,焚烧日之丸旗的知花昌一器物损坏罪成,1995年缓刑确定。
  3. ^ 1994年國際足總世界盃外圍賽 (亞洲區)最终战于多哈进行,伊拉克在比赛结束前补时阶段踢进一球,使日本队伊拉克队2:2平局收场,加上其他不利条件,原本排名第一位的日本跌至第三,失去首次参赛世界杯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 1.0 1.1 国旗の授業. TOSS日语TOSS広島グループ. 2003-01-18 [2010-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5-04). 
  2. ^ ([//web.archive.org/web/20131029200022/http://www.47news.jp/CN/201102/CN2011020901000093.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ロシア、日本公使呼び抗議 国旗侮辱で捜査要求]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共同通信2011年2月9日
  3. ^ ロシア:国旗は模造品、侮辱の事実なし 日本が伝達[永久失效連結] 毎日.jp日语毎日.jp
  4. ^ ([//web.archive.org/web/20160304204817/http://www.jiji.com/jc/c?g=pol_30&k=201103030009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旗侮辱問題で再捜査要求=ロシ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時事通信2011年3月3日
  5. ^ 日本の右翼がデモで韓国の国旗「太極旗」を冒とく…韓国で非難続出 2012/07/27(金) 19:58:26 サーチナ. [2019-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08). 
  6. ^ 団藤重光 『刑法綱要各論 第三版 』 創文社(1990年)163頁
  7. ^ 平野龍一 『刑法概説』 東京大学出版会(1977年)292頁
  8. ^ 前田雅英 『刑法各論講義 第二版 』 東京大学出版会(1995年)556頁
  9. ^ 林幹人 『刑法各論 第二版 』 東京大学出版会(1999年)471頁
  10. ^ 平野龍一 『刑法概説』 東京大学出版会(1977年)293頁
  11. ^ 11.0 11.1 林幹人 『刑法各論 第二版 』 東京大学出版会(1999年)472頁
  12. ^ 大谷實 『刑法講義各論 第四版補訂版 』 成文堂(1995年)513頁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