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张柏峰(1942年),男,河北昌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大法官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

参考资料

  1. ^ 天津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柏峰:把握机遇实现新跨越. 中国法院网. [2020-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