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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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丙
漢字 張丙
白話字 Tiuⁿ Péng
臺羅拼音Tiunn Píng
頭銜
漢字 開國大元帥
白話字 Khai-kok Tāi-goân-sòe
臺羅拼音Khai-kok Tāi-guân-suè

張丙(?—1833年),大清福建省臺灣府嘉义县下茄苳南堡店仔口人(今臺南市白河區)。臺灣清治時期民變領袖。

生平

张丙祖籍福建漳州南靖梅林坎下,其祖父于乾隆年间移居臺灣嘉义县店仔口庄(今臺南市白河區白河里永安里[1]

道光十二年(1832年)夏天大旱加上清廷的台灣嘉義知縣邵用之治事無方。張丙於道光十二年閏九月初十日,因與陳辦(方志稱「陳辨」,官方文件記「陳辦」)細故倡亂嘉義,後豎旗起事[2][3]。十月朔起,攻佔臺灣縣大部分地區與雲林斗六門(今斗六)一帶,建國號為「天運」,自立為「開國大元帥」,[4]期間並聚集數萬名的兵力,強攻鹽水港。此役造成臺灣府知府呂志恆傷亡;把總朱國珍、副將周承恩等人戰死。

因當時清廷治台不力,張丙一起,鳳山彰化各有許成黃城率眾反抗官府。不過因為張丙久攻嘉義不下,加上王得祿劉廷斌等人反制,致使動亂漸平。[5][6]同年十二月,張丙及其部屬因事敗被捕,隔年二月,張丙在福建受審,與其他三名逆首審明定擬以「戕官圍城」罪。五月,解送京師刑部複審[7]。六月中旬到京,依謀反律判決定讞,凌遲處死[8][9][10]

注釋

  1. ^ 南靖县志[永久失效連結]
  2. ^ 第二節 以「張丙案」為例:一個事件,或者多種故事? (PDF).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12-24). 周凱,《內自訟齋文集》,<記臺灣張丙之亂>,頁33。閏九月十日,阿凜率眾焚陳辨屋,又牽他人牛。陳辨約張丙與之鬬。丙…聚眾三百人,與陳辨、陳連(按:?-1833)攻雙溪口,不勝,反為所傷。聞總兵劉公廷斌出巡,張丙與眾潛回店仔口。陳辨、陳連焚掠附近交平諸粵莊,張阿凜焚陳連莊。二十五日,陳辨搶大埔汛防器械;總兵劉公至東勢湖(按:今民雄鄉東湖村),戮搶豬者二人。北路協副將葉長春與邵令(按:即邵用之?-1832)亦至,夾擊陳辨於紅山仔。辨走,與王奉合,復攻埔姜崙莊。官兵猝至,斬其黨王興、王泉。辨、奉具竄店仔口(按:今臺南縣白河鎮),白張丙。丙觸前忿,謂專殺閩人偏袒;遂與詹通謀反,豎旗起事。」 
  3. ^ 臺灣文獻叢刊. 第一二○種 臺灣通紀.. buddhistinformatics.ddbc.edu.tw. [2019-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09). 
  4. ^ 《臺灣通史》卷三十二:「〔道光十二年十月二日〕丙乃約所交遊,稱開國大元帥,建號天運。」
  5.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張丙事件. culture.tainan.gov.tw. 2015-08-17 [2017-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3). 
  6. ^ 福興宮 - 好義從風匾額與張丙事件. www.taipingmatzu.org.tw. [2017-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9). 
  7. ^ 《軍機處檔摺件》063653號
  8. ^ 《內閣大庫檔案》292184號、《軍機處檔摺件》063864號
  9. ^ 經正法,張丙用天運年號,其餘用奉天、大明主各年號,俱係各自爭強,並未互相關會。又詰以 (PDF). archive.is. 2017-03-19 [2017-03-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03-19). 
  10. ^ 陳華. 從張丙事件看清代臺灣地方社會的建構. ir.lib.nthu.edu.tw. 2005-01-01 [2017-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9) (繁体中文).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