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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問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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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問達
大明吏部尚書
籍貫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
字號字德允
出生九月二十六日
逝世天启五年(1625年)
配偶何氏、吳氏;劉氏(聘)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問達(1554年—1625年),字德允,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天啟初,官至吏部尚書。

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癸酉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1]。歷任山西高平县及山東濰縣知县,有惠政。授刑科給事中。遷太常寺少卿,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天启元年(1621年)冬为吏部尚书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皆经其手。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贤同黨劾其赃私,命追款十萬,遂破產。天启五年(1625年)卒。崇祯元年(1628年)赠太保。

事迹

張問達曾上疏彈劾李贄,說李贄刻《藏書》、《焚書》等作品,“流行海內,惑亂人心。”张问达指责李贽“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司马光桑弘羊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

家族

曾祖張璟,壽官;祖張鎬,封徵仕郎衛經歷;父張汝騋,州判官;母韓氏(贈孺人);繼母熊氏。严侍下。兄問仁;問明;問政。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四十一》,出自《明史

参考

  1.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詩經》,年三十歲中式萬曆十一年癸未科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九月二十六日生,行四,曾祖張璟,壽官;祖張鎬,封徵仕郎衛經歷;父張汝騋,州判官;母韓氏(贈孺人);繼母熊氏。嚴侍下,妻何氏,繼妻吳氏;劉氏(聘);兄問仁;問明;問政。由國子生中式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十四名。
  • 《明史》卷二百四十一
官衔
前任:
史善言
明朝潍县知县
萬曆十五年-十九年
繼任:
林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