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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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怪盗・快盗
假名かいとう
平文式罗马字kaitō

怪盜快盜(日语:かいとう羅馬化kaitō英译phantom thief、mysterious thief)源自日語漢字的詞彙,相同於英語的“紳士小偷”(gentleman thief)或“女飛賊”(淑女小偷lady thief),是虛構作品登場的定型角色,一般指手段高明、神出鬼沒的盜賊,形象與“小偷”(泥棒)有明顯的區別。怪盜通常是推理小說冒險小說的角色,主要對手是偵探警察,但也有類似亞森·羅賓般具有盜賊和偵探的雙重身份人物。怪盜可以是正派或反派人物,他在擔任主角的情況下,偷竊行為多數帶有正義性,明顯表現出利他主義,與義賊俠盜類似,但兩者的行事風格和目的並不相同。

怪盜的目的與普通小偷和竊賊並無二致,但會在進行偷竊前事先告知犯罪行為(“犯罪預告”),以及採用現實或常理不可能的方法進行完美盜竊,即所謂“劇場型犯罪”。例如:在高度保安的條件下,利用易容喬裝成他人身份,以及使用其它高技術道具和伎倆,竊取受到嚴格保護的藝術品等珍貴財物,满足偷竊癖好的成就感。由於這些特點,怪盜在現實中幾乎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物,但他們仍會出現在一定程度貼近真實的懸疑作品,與作品中的名偵探相互較勁,例如:怪人二十面相明智小五郎少年偵探團)。

怪盜的經典造型來自亞森·羅賓,在許多作品中的刻板印象,一般為穿戴大禮帽正裝燕尾服斗篷,戴著單片眼鏡日语片眼鏡;不過,原著中羅賓很少穿這樣的服裝,即使不穿正裝禮服,他們也經常穿著浮華而忽略功能性的服裝款式,例如:女飛賊穿著性感的黑色緊身衣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