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祥 (成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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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祥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兼理軍務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嘉靖十四年五月
配偶 娶汪氏,继娶周氏,俱贈封安人
親屬 (子)曹深(正德三年進士)
出身
  • 成化十年甲午科舉人
  • 成化二十年甲辰科進士

曹祥(?—1535年),應麟南峰南直隶徽州府歙县雄川里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年(1474年)甲午科應天府鄉試舉人。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殿試三甲進士。历官南京户部郎中,出为宝庆府知府,正德四年(1509年)正月升四川布政司左参政[1],六年九月升本司右布政使,八年正月轉任陕西左布政使,十年正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兼理军务,十一年十月以巡按御史李顯疏論,被召还京,後以致仕免究[2][3]。嘉靖十四年五月卒,賜祭葬。

家族

祖父曹宗仁,遇例冠帶,以隐德重于乡,寿满一百年。父曹以能,封南京戶部主事

参考文献

  1.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四十六》:正德四年春正月,升宝庆府知府曹祥为四川布政司左参政,四川参政之缺,吏部初推副使邵蕃、知府王铎,俱得旨令致仕。既又推武昌府掌府事参政陈晦及祥,诏用祥而数晦营私刻剥,黜之。
  2.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二》:正德十二年八月,初平浪苗夷阿向等之构乱也,自言为土官王阿童子孙,而三连者本其家奴所出,乃世冒袭职,与之争连,复攘效无厌,阿向不能堪,遂紏拽苗民数千攻劫村寨,欲必得官印乃已。时巡抚都御史曹祥檄都匀府卫议处抚剿之宜,都指挥司继先、知府张禧等皆爱连赂,诬阿向僭称王号,祥辄信之,调永保、酉阳镇湲土兵进剿,兵无纪律,所过肆掠。阿向等屡出迎敌,我军多死伤者,仅得苗徒胖林等四人以还。于是巡按御史李显劾祥罪,诏审录郎中张元电并按之。元电具奏处置失宜固祥之罪,而镇守太监史泰、总兵官李昂、巡按御史刘士元及参政胡濂、佥事许效廉尝与用兵之议,且显亦两特,俱难辞责。继先、禧纳赂及贪功者十四人宜逮治,连激变、胖林等从叛,俱拟斩。因请断革官印,俾悉隶都匀府管理,以绝争端。刑部议覆,得旨:连及胖林等如拟,断先等逮问,泰已调任,祥致仕免究。昂、显、士元、廉、效廉各夺俸四月,官印应否断革,仍令镇巡官议处以问。
  3. ^ 《歙县志》:曹祥字应麟,由进士除南户部郎中,出守宝庆,作兴士类,身为履亩,教民作水车利用,劝农恳辟,得税甚多。寻參政四川,剧盗蓝鄢之平,祥与有劳。历官右副都御史,填鬼方铜平之乱,榜谕辄散;阿则、阿马旋复不轨,阿向等相与煽祸,祥会兵擒剿,酋首面缚乞降。因疾乞归卒,赐塟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