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五都或称魏五都,即曹魏时五座都城并称,但實際上僅以原东汉首都洛陽為首都。
延康(220年),曹魏代漢,改元黄初。同年十二月,初建洛阳宫,戊午幸洛阳。黄初二年(221年),改许都所在许县为许昌县[1]。裴注《三国志》引魏略称[1]。
曹魏以长安 、谯、许昌 、邺、洛阳为五都,其中長安作為鎮守西南的軍事重鎮,以防蜀漢北伐。
东晋郭璞《水经·浊漳水注[2]》称“魏因汉祚,复都洛阳,以谯为先人本国,许昌为汉之所居,长安为西京遗迹,邺为王业之本基,故号五都。”清代王鳴盛所著《十七史商榷[2]》认为,“其实长安久不为都,谯特因太祖故乡聊目为都,皆非都也,真为都者,许洛邺三处耳。”